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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家上学”不改正 依法发司法文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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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对格斗孤儿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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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司长吕玉刚在5日的发布会上对“退学上私塾”“凉山格斗孤儿”等义务教育热点事件进行了回应。

    义务教育不可替代

    针对“在家上学”以及“退学上私塾”等现象,吕玉刚明确指出:“适龄儿童入学接受义务教育,既是权利也是义务,具有强制性。”

    吕玉刚提到,今年出台的新编教材中已经进一步充实了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篇目。“如果觉得还不够,业余时间到一些机构去学习,应该只能是补充,它不能替代规范的学校教育。”

    针对此类行为如何处理?吕玉刚表示,发生这些情况首先学校要进行劝返,劝返无效的要向当地乡镇政府、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书面报告。下一步则是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司法部门依法发放相关司法文书,敦促其保证辍学学生尽早复学。情节严重或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安排格斗孤儿上特长学校

    “组织贫困家庭的孩子和孤儿来从事这项工作,存在社会道德问题,容易引起一些其他机构的效仿。在这个问题上,我们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教育部基础教育司副巡视员王岱在发布会上回应称,这些孩子回去以后,凉山州及其他地区的教育、民政部门对孩子上学进行了妥善的安置。“确实喜欢格斗的孩子,专门安排他们进入一些特长学校学习,这些学校有专门的格斗兴趣小组,或者相关体育训练项目。”

    王岱表示,将进一步通过法律宣传、舆论宣传引导,不断提高全社会对控辍保学和对孩子接受义务教育重要性的认识,营造良好的氛围。“因为孩子终究是要走向社会,义务教育是他走上社会最基本的教育阶段,保证他走入社会的时候能够继续拓展自己的生存空间和发展空间。”

    南方日报驻京记者 王诗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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