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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新法院为“留守老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

  近年来,随着农村外出务工人员的增加,作为“老少边穷”地区的广西大新县“留守老人”不断增多,大新县法院践行司法为民理念,积极发挥职能作用,为留守老人维权开辟绿色通道,针对留守老人权益保障缺失问题,该院采取以下有效措施,依法维护留守老年人合法权益。

  上门立案,开通便民快速通道。对有诉讼请求的老年当事人,特别是生活困难的留守老人,采取上门立案、预约立案等灵活形式,保障老年当事人投诉有门。对一些病残弱、生活无依的老年当事人依法缓减免收诉讼费。并对涉老年人权益案件实行快立、快审、快结、快执。

  巡回审理,就地化解矛盾纠纷。对当事人一方属于行动不便的60岁以上老年人实行主动巡回办案,最大限度地方便老年人诉讼。特别是对一些社会关注度高、群众反响较大的涉留守老人权益保护案件,采取巡回审判、就地开庭的庭审模式,收到审理一案、教育一片的良好社会效果。

  调解优先,注重所办案件的社会效果。加大对涉老案件调解力度,把调解工作贯穿于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的受理前、审理时和执行中,及时查明案件事实,找准争议焦点,制定调解措施,发挥当事人亲友、人民调解员、村干部等在调解中的作用,注意加强教育引导,让当事人认识到自身过错,变被动为主动履行应尽义务,达到既化解矛盾,又维系亲情的良好社会效果。

  送法下乡,开展维权法制宣传。开展法律进村入户活动,积极开展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和爱老敬老法制宣传。对权益受侵害但不了解司法维权途径的老年人进行法律知识宣讲,帮助其提高维权意识和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身合法权益的能力。

  延伸职能,加强案件判后回访。对涉及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及时进行判后回访,具体了解老年人生活状况,对权益保障落实不到位的及时转入执行程序,或做好当事人判后释法、亲情和解工作,对生活确有困难的老年人及时帮扶,确保老年人亲情有依,生活无忧。

   截至目前,该院干警下乡走访群众1120余户,解答涉老法律咨询870余人次,巡回审理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18件,通过电话回访或实地回访涉老年人权益保护案件56件,收到了良好的社会效果。

供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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