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赞助费借读费建园费这几类费用幼儿园都不准收

记者从市有关部门获悉,《哈尔滨市幼儿园收费管理实施细则》日前开始执行。

《细则》规定,学前教育属于非义务教育,幼儿园可向入园幼儿收取保育教育费、住宿费、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不得以开办实验班、特色班和兴趣班等名义向家长另行收费;不得收取与入园挂钩的赞助费、捐资助学费、建园费、借读费、教育成本补偿费等费用;不得收取书本费、资料费、学具费以及押金、备用金、入门卡等费用。

公办幼儿园在园幼儿退(转)园前,由家长提出申请,退还保教费(含住宿费)以家长申请的退(转)园日期为准。当月在园不足半月(含半月、工作日)的退当月保教费(含住宿费)的50%,超过半月(工作日)的不退费。

因幼儿或家长的原因,幼儿整月(指当月)未到园的,退当月保教费(含住宿费)的50%;当月在园不足半月(含半月,工作日)的退当月保教费(含住宿费)的25%;当月在园超过半个月(工作日)的不退费。

因幼儿园的原因幼儿不能来园的,当月保教费(含住宿费)按实际未到园天数(工作日)计算退费。伙食费、托管费、交通费按日退费。

民办幼儿园可参照公办幼儿园相关规定,制定本园的退费办法。

市全日制公办幼儿园保教费收费标准

1.城区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660元,乡镇示范幼儿园每生每月560元;

2.城区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60元,乡镇一级幼儿园每生每月400元;

3.城区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310元,乡镇二级幼儿园每生每月260元;

4.城区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180元,乡镇三级幼儿园每生每月150元。

龙岗临时工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