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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重庆市检察机关去年出台45条“干货”

    本报讯 (记者 周尤)2月9日,记者从市检察院获悉,为促进民营经济进一步发挥市场主体活力和创造力,着力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有力司法保障,去年市检察院强化主动服务意识,坚持问计于企、问需于民,先后出台了加强产权司法保护的“12条意见”、服务保障中国(重庆)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的“15条意见”,会同市工商联出台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18条意见”,构筑起以保护产权为核心、营造公平有序营商环境为重点的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制度体系。

    “非公经济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支撑增长、促进创新、扩大就业、增加税收等方面都发挥了重要作用,完善非公经济发展的法治环境,解决影响发展的难点、痛点问题迫在眉睫。”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为此重庆检察机关积极行动,围绕如何服务好非公经济工作做了大量扎实的制度保障工作。

    以去年10月,市检察院和市工商联共同出台的《关于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为例,该《意见》共18条,条条紧贴实际、重点突出、措施务实。“《意见》首次明确了保障服务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三个原则,即平等保护原则、依法保护原则、全面保护原则,是全市检察机关立足职能服务民营经济发展的重要指针。”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表示,《意见》坚持对各类市场主体一视同仁,确保诉讼地位和诉讼权利平等、法律适用和法律责任平等、法律保护和法律服务平等,绝不厚此薄彼,差别对待。同时明确,既依法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从业人员人身权利的犯罪,又严厉打击各类侵害民营企业财产权益的犯罪,坚持惩治犯罪与依法帮助民营企业挽回和减少经济损失并重,构建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于一体的服务保障体系,这无疑让合法经营的民营企业家吃了一颗“定心丸”。

    同时,各区县检察机关坚持依法办案与保护企业并重,慎重选择办案时机,灵活采取办案方式,审慎采取强制措施,减少对涉案企业正常经营的不利影响。如南岸区检察院在区工商局设立了非公企业检察服务室;永川区检察院开通涉企案件办理绿色通道……全市检察机关纷纷结合地域特点和企业需求,探索建立便利可行的司法服务。

    据了解,去年全市检察机关共起诉侵害国有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等犯罪410人,起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泄露内幕信息等犯罪313人,为全市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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