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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军雄三导弹误射案宣判:3名官兵被判最多2年

  原标题: 台军“雄三导弹误射案”宣判:3名官兵被判最多2年

台湾“雄三导弹误射案”,造成1死3伤。(图/台湾联合新闻网)

  海外网9月30日电 台海军金江舰去年7月1日在高雄左营基地实施甲级操演测考前,导弹中士高嘉骏违规独自操作雄三导弹射击系统,误将一枚导弹击发,射中在澎湖海域作业渔船“翔利升号”,造成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高雄地检署侦办近两个月,按照“业务过失致死”、“废弛职务罪嫌”等起诉导弹中士高嘉骏等3名官兵,高雄地方法院历时1年审理,今天(30日)上午宣判,三名官兵被判1年2个月至2年徒刑。

  据台湾《联合报》报道,根据宣判,中尉兵器长许博为(26岁)按照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2个月,射控士官长陈铭修(35岁)按照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2年,导弹中士高嘉骏(34岁)按照业务过失致死罪判处1年6月。检方当时认定,舰长林伯泽因离舰参加公务会议,获不起诉。检方认定全案过失意外,并没有任何阴谋或不法动机。

  据报道,雄风三型导弹击中“翔利升号”渔船酿成1死3伤,因涉及“防务机密”,高雄检方2016年8月29日侦结起诉,仅就起诉书摘要部分内容为新闻稿说明,起诉书不对外公开。高雄地方法院审理,也因涉及防务机密,不公开审判。

  台湾“雄三导弹误射案”发生在2016年7月1日,金江舰准备实施甲级操演测考,上午6点,射控士官长陈铭修指示赖姓下士向中尉兵器长许博为领取4支火线安全接头,陈明知舰上只配备2具防止导弹发射的测试训练仿真器(俗称TTS),仅将2支火线接在1、2号导弹的TTS上,另2支火线竟直接接到3、4号导弹,导致3、4号导弹没有阻飞机制。

  检方发现,陈铭修与导弹中士高嘉骏为测试导弹回路状态,一开始就选择“作战模式”检测。其间导弹控制台上TTS面板一度出现异状,两人排除故障重新测试,确认导弹回路正常,可完成选弹、发射程序后,陈随即离开战情室5至7分钟,向副舰长报告进度并喝水。

  上午8点14分,高嘉骏求好心切想再演练一次,违规在无长官督导下,独自操作导弹操控系统,但他未注意到系统仍处“作战模式”、火线尚未卸下,一时误选“双发模式”,同时击发1、3号导弹,1号导弹被TTS阻飞,但没TTS阻挡的3号导弹顺利升空。

  导弹原设定攻击目标澎湖海域,发射后寻标器选中在该海域作业渔船“翔利升号”,渔船船身非金属制不够坚硬,导弹无法引爆,贯穿驾驶舱,导致船长黄文忠死亡,3名船员受伤,雄三导弹落海损坏。

  船长黄文忠家属向台海军司令部请求台当局赔偿,双方经协议去年11月台行政部门核定赔偿黄文忠遗眷3484万元新台币。(综编/姜舒译)

 

责任编辑:张建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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