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8年受贿502万 省水务厅原党组成员符传君获刑8年


  天涯法律网讯(胡坤坤)省水务厅原党组成员符传君利用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上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承包商林某等人给予的好处费共计502万元。近日,海口中院对该案作出一审判决,判处被告人符传君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8年,并处罚金人民币50万元。
  据了解,现年49岁的符传君,屯昌县人,博士研究生,省水务厅原党组成员,先后担任海口市水务局副局长、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省三防办主任等职务。

  “林某是我的好朋友,帮助林某承揽到工程,并不是为了钱。”符传君曾在庭审中表示。而正是这个“朋友”竟在3年时间里分4次送给其200万元好处费。

  2012年至2014年,林某挂靠两家公司承揽了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的“海南中小河流水文监测系统建设”项目的部分工程。

  为了感谢时任省水文水资源勘测局局长的符传君在项目承揽及项目施工中给予的帮助,林某分4次送给符传君200万元。

  2015年4月底,符传君感受到整个反腐的高压态势,觉得不应该收这些钱,于是便将这200万元退还给了林某。

  此外,2006年至2014年期间,符传君还利用担任海口市水务局副局长、海南省水文局局长等职务之便,在污水管网工程、水库除险加固、南渡江枢纽灌溉区等项目上给予他人帮助,非法收受陈某、李某、吴某等人302万元好处费。

  海口中院认为,被告人符传君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款共计人民币502万元,为他人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且受贿数额特别巨大,应当予以惩处。法院依法作出以上判决。

  宣判后,被告人符传君表示要上诉。


南头临时工派遣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