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海新天地项目二期位于长滨东二街北侧,2015年11月经我局批建,现海南鑫海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申请该项目21-24号楼屋顶外立面造型调整变更,未涉及规划指标改变。为广泛征求相关权益人和公众的意见,现按程序进行批前公示。
1、公示时间:10个工作日(2017年11月30日至12月13日)。
2、公示地点:海口城市规划网站(www.hkup.gov.cn);建设项目现场。
3、公示意见反馈方式:
(1)电子邮件请发送到:hksghj@haikou.gov.cn。
(2)书面意见请邮寄到长滨路市政府第二行政办公区15号楼2056房海口市规划局规划建筑技术审查处,邮编570311。
(3)意见或建议应在公示期限内提出,逾期未反馈,将视为无意见。
4、咨询电话:68724371,联系人:陈兴。
海口市规划局
2017年11月30日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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