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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职业资格考试明年1月1日起施行 哪些人要持新证上岗?|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 王姝)今天,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以143票赞成、1票反对、3票弃权,表决通过了修改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本次法官法等八部法律修改,一处重要变化就是用“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制度”,替代“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那么新法施行后,哪些人必须考取法律职业资格呢?原来通过了国家统一司法考试的人员,还要不要重新考试呢?

  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闭幕后,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举行新闻发布会,司法部司法考试司司长贾丽群回应了上述疑问。

  贾丽群表示,完善法律职业资格制度是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的重大任务,也是加强法治工作队伍建设的基础性工程。为此,修改后的法官法等八部法律,将考试制度的名称由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改为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并规定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

  同时,新法明确了法律职业人员考试的范围:将应当取得法律职业资格的人员由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扩大到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的工作人员,以及法律顾问、法律类仲裁员,“简单地说,从原来的四类人员扩大到现在的九类人员”。

  新法规定了取得法律资格的条件,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公证员执业,在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以及担任法律类仲裁员的,应当通过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

  贾丽群强调,新法一方面规定,实行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前取得的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合格证书、律师资格凭证与实施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后取得的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是具有同等效力的;另一方面提出,行政机关中初次从事行政处罚决定审核、行政复议、行政裁决、法律顾问的公务员施行国家统一法律考试资格制度,“也就是说,只有在这项制度实施后,新进入上述岗位的公务员才需要取得法律职业资格,已经在上述岗位上从事上述工作,而且胜任现任职务的人员不受这项制度的影响”。

  贾丽群称,除了上述九类人员,其他从事法律相关职业的人员,例如从事立法的法律职业人员,进行法学研究、法学教育的人员等,并没有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主要还是考虑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主要更关注于对公民、法人权利的保护和克减,就是说司法性质的人员纳入到法律职业资格考试的范围中”,她解释说,“虽然目前没有法律规定,立法人员、法学研究人员、法学教育人员等一定要参加国家法律职业资格考试,但是大家也了解,在改革的工作方案当中,提倡和鼓励立法人员和法律法学教育人员参加这样的资格考试的”。

编辑:倪雪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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