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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退绿改建车位”缺乏法规支撑,专家建议修订《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

 

居民谋取自己利益的点子随时在“创新”,但是无论是法律规制还是相应的治理方式都跟不上人们的点子创新,这就形成了在基层治理中“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尴尬局面。

当前上海的基层社会治理中,在法律法规方面还有哪些短板和制约?近日,由上海政法学院与上海市法学会共同主办的“第二届基层治理法治论坛”在上海政法学院中国-上海合作组织国际司法交流合作培训基地举行。论坛上半场的主题为“基层治理民主协商机制及运作模式”,下半场的主题为“基层治理参与主体角色定位与协作机制”,十多位专家做专题发言。

 

上海市法学会常务副会长林国平、上海市法学会专职副会长施基雄、上海政法学院校长刘晓红、上海社会科学院法学所所长叶必丰、上海政法学院副校长潘牧天等出席本届论坛。来自上海交通大学、复旦大学、华东政法大学的230余人参加。

 

进一步完善基层治理法律法规

 

江湾镇街道司法所的余甬以江湾镇街道社区为例,建议实现“多元共治”,首先要规范化立法,建立和完善相关法律法规。

 

余甬介绍,《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是社区居民自治的唯一法律依据,此法是1989年修改后颁布,与社区建设实际情况已经不相适应。当前社区建设是一项系统工程,社区居民自治涉及到方方面面,应尽快修改《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并制定《群众自治法》等相关法律。

 

就本市而言,上海市在总结基层改革的创新经验,围绕居民委员会组织运行、履行自治职能、协助相关工作及保障机制等内容基础上,制定了《上海市居委会工作条例》 ,并与2017年7 月1日起施行。此条例既能体现地方立法特色,也有利于做好与《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衔接,为充分发挥居民委员会在基层社会治理中的作用,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在今后的实践中,应当进一步完善此工作条例,更好的为上海市基层治理提供良好的法律保障。

 

上海政和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主任罗新忠认为,三年来,上海先后修订了 《上海市街道办事处条例》 、《上海市居民委员会工作条例》等多部法规,并配套出台多项制度和“指导意见” ( 细则) ,但是,目前上海社会治理 “共治共享”仍然存在法制不健全、执法不够严的问题。

 

罗新忠认为,要完善法规,抓紧填补社会治理“共治共享”领域的立法空白,及时修订阻碍“共治共享”要求的法规规章。例如,出台 《上海市业委会条例》,进一步明确业委会的法律地位、居委会与业委会的“硬”关系、业委会委员的任职资格和责任权利等,细化“业委会交叉任职制度” 。目前,业委会问题已成为影响上海基层 “共治共享” 进而影响社区和谐稳定的全局性、系统性问题。

 

再比如,罗新忠建议修订《上海市绿化管理条例》,对“退绿改建车位”等社区治理难点问题给予法规支撑,“停车难”是目前上海社区治理的头号难题。同时,建立健全物业费调价机制和物业管理制度。目前,60%以上的社区治理问题都出现在物业管理领域。

 

法律服务要进行供给侧改革

 

“街镇和村居两个层面的基层治理中的法治问题,是所有‘硬骨头’中最硬的一块, 基层治理中的法律供给跟不上时代变化,法律服务供给与需求不能匹配。”

 

上海交大凯源法学院程金华教授代表民革上海市委课题组发言。他说,当前中国社会的发展瞬息万变,居民谋取自己利益的点子随时在“创新”,但是无论是法律规制还是相应的治理方式都跟不上人们的点子创新,这就形成了在基层治理中“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的尴尬局面。

 

同时,服务基层治理的法律服务供给不足。在供给侧,真正熟悉基层治理法律问题的专业人士并不多,法律服务行业人员更愿意提供“高大上” 的非诉、诉讼法律服务,而不太愿意扎根基层,提供满足基层治理的专业法律服务。

 

在需求侧,居民比较习惯“有事找熟人”,“遇事找律师”的意识普遍不强,同时还存在专业法律服务比较昂贵的障碍。这个问题在郊区更加严重。比如,金山区共有200 多个村居,而律师总数仅为90 人 (全市倒数第二) ,远不能满足社区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

 

程金华教授介绍,目前,对第三方专业组织参与社区治理、法治建设的需求很大。社会对一些专门从事社区治理的第三方社会组织(比如飞扬华夏、律佑、虹口新家园建设与合作事务所、半淞园治理家园服务站等)的需求很大,但是后者的发展所受到的瓶颈制约很大:购买服务的政府机构更愿意同具有公益性质的组织(“民办非企业”) 签订社区治理的合同,但是后者因为盈利不能分配到个人,所以很难吸引特别优秀的人才加入,很难做强、做大。

 

他建议,首先对基层治理领域的法律服务进行供给侧改革,培育支持专于、精于、乐于尝试提供基层治理领域法律服务的专业团队、专业组织。其次,对基层治理领域的法律服务进行需求端改革,在街镇层面,建立年度法律公共服务规划,细化法律服务名目,落实专项资金支持。再次,通过技术手段降低居民了解使用法律服务的门槛。推进基层治理的法律大数据建设,逐步在基层治理中推广“机器人律师”,方便居民第一时间以最廉价的方式利用法律服务。

题图来源:东方IC栏目主编:陈琼珂图片编辑:邵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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