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巍)因认为小区内共享单车乱停放现象影响了辖区的环境,该小区物业北京智享人生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将摩拜(北京)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诉至法院,要求摩拜信息公司支付为集中、清理乱停放车辆花费的管理费用100元。今天(11月15日)上午,海淀法院驳回了物业的起诉。据悉,该案系全市首例物业公司诉共享单车无因管理案。
原告智享人生公司诉称,自2016年8月10日开始,公司负责北京市朝阳区高碑店乡高碑店东区小区停车场的管理,随着近年来摩拜单车的推广,自2017年春节以后,小区内共享单车的使用量陡然大增,尤其是近几个月,每天上百辆单车不规则地停放让小区内面目全非,每天物业管理人员都可以清理出大量随意停放的单车。因多次与摩拜公司沟通无果,为保证小区的管理秩序和行人安全,公司花费人力物力将小区内随意停放的单车及时清理并摆放整齐,因此要求摩拜公司支付相应的管理费100元。
对此,摩拜信息公司辩称,智享人生公司不是本案适格原告,其也没有证据证明实施了对摩拜单车的管理行为。
法院审理后认为,已查明的事实可知,导致高碑店村东区小区停车秩序混乱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例如小区是开放式小区,小区大门无人把守;小区门口并未设置明显的“禁止共享单车进入”的标识,包括共享单车在内的非小区业主所有的自行车均可以自由出入;小区没有规划专门的自行车停放区域等。故共享单车进入涉案小区并随意停放只是导致小区地面车辆停放秩序混乱的其中一方面原因,而并非唯一原因。
随意停放摩拜单车的不当使用行为是导致涉案小区共享单车停车秩序混乱的主要原因,如果因此产生相应的不利后果,那也应由用车人承担主要责任,摩拜单车作为提供服务一方仅应承担法律上的补充责任。
本案中,智享人生公司主张其实施的无因管理行为主要是集中和清理,并因此支付了相关的费用。在智享人生公司与摩拜信息公司之间不存在合同关系的情况下,上述集中和清理行为确有无因的成分,但实难称之为“无因管理”。
法院驳回了原告智享人生公司的全部诉请,原告当庭表示上诉。
编辑:王中新 王晓琳 校对:王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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