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局长常出入夜总会还有3情妇受审时称对不起妻子

  原标题:经常出入夜总会的科技局长有3情妇,受审时称对不起妻子

  8月3日上午,安徽亳州谯城区法院审理了亳州市科技局原局长李锋一案。李锋落马前是一名处级干部,之所以受广泛关注是因为——6月5日,亳州市纪委监委通报称,李锋追求低级趣味,经常出入KTV、夜总会,长期与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

李锋庭审现场。

  上游新闻记者(全国新闻热线:M17702387875@163.com)从中国庭审公开网庭审直播现场看到,谯城区检察院在指控李锋受贿事实时称,李锋有3名情妇。李锋安排商人李某给了情妇王某10万元分手费,向商人史某索取65万元给情妇刘某买房,安排商人汪某给了情妇罗某10万元用于做生意。

  李锋,49岁,2005年6月任亳州市委办公室副主任;2008年11月任利辛县组织部长;2011年4月任涡阳县委副书记;2015年10月,任亳州市工商联党组书记;2016年8月17日任亳州市科技局局长;2018年3月16日,他在亳州市科技局会议室被纪委监委带走。

  谯城区人民检察院指控,李锋在担任市委办公室副主任、利辛县组织部长、涡阳县委副书记等职务期间,在人事安排、工程建设、资金拨付等方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非法收受李某、汪某等人财物共计价值人民币358万元。

李锋

  检方指控,2007年下半年,李锋情妇王某向其索要10万元分手费,李锋向商人李某求援,后李某将10万元分手费支付给了王某;2013年5月,李锋情妇刘某以怀孕为由,向李锋索要房屋一套,李锋因无力支付向史某索取65万元;2014年初,李锋情妇罗某以做生意为由向李锋索要10万元,李锋让商人汪某支付,后汪某向罗某账户转入10万元。

  在这三起检方指控中,李锋对前一起和后一起无异议,但对于第二起李锋和其代理人均持不同意见。李锋认为,他是向史某借了65万元,借款后他又向商人李某借30万还给了史某。他现在是欠史某35万元,欠李某30万元。李锋代理人辩称,经与李锋的情妇刘某沟通,刘某愿意将房屋依法处置,来偿还欠款。

  庭审中,除对这笔65万元,控辩双方有不同意见外,李锋认罪态度良好,当庭表示认罪悔罪。

  李锋陈述说对不起组织多年的培养,对不起深爱他的妻子。

  上游新闻记者  牛泰

 

责任编辑:桂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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