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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废!1024辆机动车牌证被“除名” 文昌路扬子江路禁止渣土车顺向通行


    核心提示

    目前,全市公安机关正在展开针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的“春雷行动”,消除交通安全源头隐患。昨日下午,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发布公告,1024辆机动车的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公告作废。这些车辆在扬州市注册登记,因连续3个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达到报废标准。

    昨天,我市警方特别发布公告,从昨天起,市区文昌路、扬子江路两条路段禁止渣土车顺向通行,发现一辆扣100元记3分。

    1024辆车牌证公告作废

    驾驶报废车辆将吊销驾驶证

    交警部门介绍,在全市交通秩序大整治中,涉牌涉证违法被列为机动车重点整治项目之一。警方通过电话通知、短信、路面查控等多种方式,依法查处、督促未按规定参加年检的机动车辆按期办理检验手续,对逾期未检、高违法等重点车辆进行警示提醒。一批状态异常的机动车辆办理了相关手续,消除了交通安全隐患,仍有一部分车辆依然没有依法按期参加车辆检验。根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强制报废。

    此次公告牌证作废的1024辆机动车中,大型汽车185辆,外籍汽车1辆,小型汽车798辆,教练汽车17辆,挂车5辆,低速汽车18辆,此次公告及牌证作废的车辆名单,已通过“交管12123”互联网服务平台网站进行公告,车辆所有人,管理人可登录网站输入车号进行查询。

    “公告机动车牌证作废是强化管理的手段之一,交警部门仍将继续加大对该类车辆的查控和曝光力度,切实消除隐患。”警方表示,根据法律规定,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对驾驶此类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同时,在两年内不得再次申领驾驶证。

    警方提醒,驾驶员要随时关注机动车辆的检验状况,及时办理相关检验手续。此次被公告牌证作废的机动车辆,应立即主动到公安交警部门办理车辆报废手续,违法上路行驶被公安交警部门查获的,将依法予以处理。

    渣土车驾驶员要看清楚

    文昌路扬子江路禁顺向通行

    渣土车一直是城市管理中一大难题,对此我市也采取了多项措施予以管控。昨日起,我市全面禁止渣土车在市区文昌路、扬子江路两条路段顺向通行,并加大对此类车辆的查处力度。

    警方介绍,根据市委办《关于2018年民生幸福工程的实施意见》的相关要求,从3月20日起,市区文昌路(扬州西出入口以东—运河路以西)、扬子江路(江阳路以北—江平路以南)顺向全面禁止渣土车通行。

    什么是顺向禁行?重点车辆管理办公室相关负责人介绍,顺向禁行意为渣土车无法在这两条路上直行通过,但可以借道穿过。比方说在京华岗,渣土车可以从大学路沿着道路穿过文昌路,但文昌路东西方向则禁止通行。除路口前借道通过外,发现一辆扣100元记3分。

    近期,我市渣土车将完成统一“换装”,未完成帆布全封闭的车辆将无法上路行驶。新式的帆布可以实现全封闭,减少运输过程中的扬尘,而且密闭上之后,能强制将渣土推平,减少故意超载的可能性。

    交警部门表态,按照规定,今年3月底前,600多辆渣土车要全面完成改装,符合规定后才可以拿到通行证,继续从事渣土运输。如果没有完成,不仅车辆无法上路,其渣土车公司也将无法参与招投标。如今改装工作已经临近尾声,90%的渣土车已经完成换装工作。如果市民们发现渣土车未符合相关规定,也可以及时向警方举报。  

    通讯员 祝隽 程路 记者 刘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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