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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常委会委员:药管法要为疫苗管理立法留出空间

  原标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药品管理法要为疫苗管理专门立法留出空间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本次药品管理法修改,至少新增了六个“疫苗条款”,强化对疫苗等特殊药品的监管。10月26日下午,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分组审议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时,委员吴恒建议,药品管理法要为疫苗管理专门立法留出空间。

  吴恒表示,现行药品管理法仅仅在法的附则中把疫苗列入了药品,也就是对疫苗的监管及其生产经营使用的要求与药品相同。草案中直接提及疫苗的条款新增了5条,涉及疫苗生产许可权、引入信息技术、实施强制保险、停产报告和处罚力度。“我认为这些增加是必要的,我也赞成。但是对于疫苗这种特殊的药品,补充了上述规定还是不够的,不能全面体现疫苗所具有的特殊功能及所涉及到的特殊现象”。

  吴恒提出,其所在的全国人大教科文卫委在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前期审议中曾提到,药品管理法要为疫苗管理专门立法留出空间。“疫苗涉及的研制、生产、使用以及经营,尤其是疫苗的使用与操作者、与疫苗的运输储藏环节密切相关,而这些相关的行为都要给予完整的规范。建议在药品管理法修正草案当中明确给疫苗制定相关法律留出空间,建议在第2条增加一款,疫苗作为一种特殊药品,应当遵守相关的法律规定”。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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