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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遗传人制造烟花入刑?免予刑事处罚!

  近几日,微博、微信等社交媒体上一张照片被热传——白发老人手捧一纸公文,末尾两行内容是“上诉人(原审被告人)杨风申犯制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本判决为终审判决。”

  照片的背后,是2017年12月29日,河北省石家庄中级人民法院在赵县人民法院作出二审宣判,现年79岁的五道古火会传承人杨风申免于牢狱之灾。历时一年多的争议案件尘埃落定,刑案之外不禁让人深思:近几年来古老“非遗”为何屡触法网?民俗和法理间该如何平衡?如何让传承走得更远?

  古老技艺酿出一记“炸弹”

  在赵州桥所在地河北省石家庄市赵县,流传于此的五道古火会已经相传了2000多年。除了极富观赏性外还,古火会还起到凝聚乡邻人心、保护传承传统手工制作技艺的作用,2011年五道古火会被收入河北省省非物质遗产。

  作为古火会“会头”,除了杨风申没人知道制作“梨花瓶”烟花的配方,每年元宵节的表演现场,燃放焰火号令也由他发出。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近20年来,杨风申每年都会制作200个左右“梨花瓶”等烟花成品进行表演。为准备2016年元宵节的古火会,杨风申制作的烟花量有所加大。没人想到,古老的“非遗”技艺会酿出一记“炸弹”。

  2016年2月19日,杨风申在家中制作烟花时被赵县警方拘留。20天后,由于身体原因杨风申被取保候审。2017年1月4日,赵县人民检察院以杨风申涉嫌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向赵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非遗传人做烟花被判刑”的消息在网上不断发酵,更引起了舆论巨大争议。

  还有一个问题:能否传承

  记者采访时了解到,南杨家庄村的五道古火会已有几百年历史,在杨风申和村民们的操办下,近些年不但没有消亡,反而更富有活力。该项目历史上出现过爆炸事故,存在一定风险,但在确保安全方面有一定的自控和防范措施。

  事发后,杨风申的辩护律师一直竭力做罪轻辩护:“梨花瓶”内的烟火药不属于刑法意义上的爆炸物;被告人不存在在人员集中区域制造爆炸物,制作烟火药不是为出售牟利或者出于其他违法目的;被告人主观恶性较小、认罪态度较好,犯罪时已年满七十五周岁,不具有社会危害性。

  一石激起千层浪——2017年4月20日,赵县法院以非法制造爆炸物罪,判处杨风申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判决书显示,警方当场查获的烟火药15千克、“梨花瓶”成品200个以及其他原料和工具,烟火药具有爆燃性。赵县人民检察院认为,被告人杨风申已构成非法制造爆炸物罪,依法应追究刑事责任。

  在经历漫长煎熬后,日前河北省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在赵县人民法院就此案宣判,杨风申犯制造爆炸物罪,但免予刑事处罚。所有纠纷至此了结,但摆在杨风申面前的还有一个问题:今后不再制作烟花,五道古火会还能否传承下去?

  观点

  这些充满焦点的案件

  “有凭有据”够不够?

  近几年来,触碰法网的“非遗”技艺并非只有五道古火会。2016年多名新野猴戏艺人因“非法运输珍贵野生动物”被刑判的事件就曾引起舆论广泛关注。关于传承千年的“非遗”技艺应如何发展,讨论未曾停止。

  回顾这些充满焦点的案件,法院判决确系有凭有据。

  河北世纪方舟律师事务所潘珂骅律师表示,从法律实践层面来思考,首先应该考量行为是否存在社会危害性,有些案件虽然符合法律构成要件,但社会危害性并不大、甚至没有,不能生硬照搬法律条文定罪量刑。

  西南政法大学副教授蔡斐认为,“非遗”面临的难题并非不可解。此前浙江省泰顺县为“非遗”技艺“药发木偶”建了传习所。传承人平时不得私存制作黑火药的原料,表演前传承人应事先向县非遗中心口头申请,由非遗中心向公安部门报备后,方可以购买原材料用于制作黑火药,“非遗”技艺在法律护航下继续传承。据新华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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