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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交所首次要求填报境外上市股本信息

    记者 曹西京

  晨报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减持新规,规范大股东、董监高的减持行为,减少和防范违规减持,上交所发布《关于做好落实减持新规相关信息填报工作的通知》,要求沪市公司在2017年11月30日前完成减持相关信息的填报和更新。
  据上交所相关负责人介绍,上市公司大股东信息、一致行动人信息、董监高信息、境外上市股本信息等是减持新规具体落实的重要基础信息,影响到相关股东、董监高能否减持,以及减持比例与具体数量的精确计算等。为此,上交所相应优化升级了业务系统,要求大股东、董监高全面准确地申报其持股情况、任职期限等。在需填报的减持相关信息具体内容方面,要求董监高如实填报上任伊始原定任职结束日期、实际离职日期、减持预披露日等影响董监高能否减持及减持比例的信息。对大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要求控股股东、持股5%以上的大股东均应如实填报其一致行动人情况;单一股东持股量未达到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但因一致行动关系合计持股达到5%以上的,也应当填报上述信息。此外,考虑到多地上市公司的境外上市股本数量直接影响到股东可减持股份的计算,《通知》还特别要求,多地上市公司务必准确核实并填报境外股本信息。
  上市公司及相关信息披露义务人未按要求及时填报、更新,或者填报信息存在差错、遗漏的,上交所将视情况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予以纪律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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