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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市“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

  2017年8月31日,在中央反腐败协调小组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下,市追逃办组织指挥,市公安局及有关单位密切配合,第19号“百名红通人员”刘常凯回国投案。这是我市归案的第4名“百名红通人员”,是我市开展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增加追逃追赃工作专门力量后追回的第一个“百名红通人员”,也是我市首个从西方国家劝返的“百名红通人员”。截至目前,全国已有44名“百名红通人员”归案。

  刘常凯,男,1961年4月24日出生,北京梨园汽车驾驶学校原校长,涉嫌诈骗罪,1999年10月外逃,国际刑警组织红色通缉令号码为A-635/7-2000。

  市委高度重视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市委常委会3次听取追逃追赃工作汇报。市反腐败协调小组、市纪委市监委靠前指挥,牵头抓总,结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不断健全追逃追赃体制机制,强化追逃追赃工作力量。市追逃办将刘常凯案件作为重点督办案件,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全力突破。市公安局专门成立追逃专案组,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做好各项调查基础性工作。在法律威慑和政策感召下,刘常凯最终选择了回国自首并积极退赃。

  刘常凯成功归案,充分体现了中央“有逃必追、一追到底”的反腐败坚定决心,也再次有力证明“海外不是法外,国外不是避罪天堂”。外逃人员只有回国投案自首,才是唯一正确选择。下一步,我市将认真落实中央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部署,适应监察体制改革任务需要,坚持追逃追赃防逃三并重,进一步总结经验,加大力度,综合施策,扩大战果,深入推进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工作取得新成效。(北京市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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