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东方法院联合多部门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天涯法律网讯(郑晓萍)8月17日,东方市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大田镇政府等多个部门,顺利强制执行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申请执行人江某龙与被执行人文某光、胡某恶因40.15亩争议地发生纠纷诉至法院,东方法院经审理查明,该争议地系第三人的村集体土地。经第三人同意,申请执行人从原土地承包方处流转而来。二被执行人在申请执行人承包的土地上种植甘蔗、玉米和西瓜,经第三人多次协商处理,二被执行人仍拒绝退还该地。2016年6月30日,东方法院判决被执行人文某光、胡某恶于判决发生法律效力之日起停止侵权、排除妨碍,自行清理其种植的甘蔗、玉米和西瓜,将40.15亩土地返还给申请执行人江某龙。判决生效后,二被执行人拒不履行生效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且抢种芒果树,申请执行人于2016年8月18日向东方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立案执行后,东方法院依法向二被执行人送达执行通知书,给予其充足的自行清理地上附着物的宽限期,但二被执行人始终未自动履行生效判决,且对抗态度强烈。该院依法决定对该案进行强制执行。

  8月17日上午,东方法院联合市公安局、大田镇政府、抱板村委会等组织70余名警力,邀请市委政法委、市检察院工作人员现场监督执法全程,历经3个多小时的努力,依法将争议地上的附着物全部清理完毕,将涉案的40.15亩争议地恢复原状返还给申请执行人,申请执行人对法院执行工作表达了感谢和赞许。


香蜜湖劳务派遣公司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