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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强、曹建明详解两高本轮司改最新成绩单|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姝)11月1日下午,最高人民法院院长周强、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分别向全国人大常委会作《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和《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全面深化司法改革情况的报告》,两报告呈现出本轮司法改革的全貌。

  周强、曹建明分别介绍了截至目前,本轮司改的整体进展情况。

  最高法牵头18项改革任务已完成

  其中,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确定由最高人民法院牵头的18项改革任务已经完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全面深化人民法院改革的意见》(即《人民法院第四个五年改革纲要(2014-2018)》)提出的65项改革举措已全面推开。周强评价说,“人民法院司法改革取得重大阶段性成效”。

  至今年9月,中央部署由最高人民检察院承担的29项改革任务已基本完成或结项;检察改革规划提出的91项具体改革举措,82项已出台改革意见或结项。曹建明评价说,“全国检察机关面上的司法责任制改革基本完成”。

  周强、曹建明分别谈到了员额制、人财物省级统管、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和检察院改革等本轮司改重点的进展情况。

  员额制,法院系统从原来的211990名法官中遴选产生120138名员额法官,实现了85%以上法院人员向办案一线集中;检察院系统,全国检察机关遴选出员额内检察官84444名,基层检察院85%以上的人力资源配置到办案一线。

  曹建明介绍全国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情况时还谈到,改革前,检察官数量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近三分之二,一些检察官不在办案岗位或不能办案。中央明确提出对检察官实行员额制管理,以省为单位,检察官员额比例不超过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9%。改革后,现员额制检察官占中央政法专项编制的32.78%,办案力量增加20%以上。

  检察院系统16省份实现省级财物统一管理

  人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法院系统21个省(区、市)已完成省以下法院编制统一管理,中级、基层法院院长已实现由省级党委(党委组织部)管理,13个省(区、市)已在辖区内实行财物省级统管改革;检察院系统,吉林、湖北、广东、安徽等16个省份实现省级财物统一管理。

  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有两个试点,北京市第四中级人民法院、上海市第三中级人民法院。周强介绍,“北京四中院集中受理全市以区县政府为被告的行政案件后,该类案件立案率从32%提升至90%,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上海三中院成立后,全市行政案件年均收案量比2014年增长8.3倍。”

  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也有两个试点,上海市检察院第三分院、北京市检察院第四分院。曹建明介绍,两试点“着力探索跨行政区划管辖范围和办案机制,至今年9月共办理跨地区案件以及食品药品安全、环境资源保护、知识产权、海事等特殊类型案件1137件。”

  本轮司改仍在推进中,周强、曹建明都谈到了面临的难点和问题。“有的改革尚未全面落地落实。跨行政区划检察院改革、省以下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检察职业保障等改革难度较大”,曹建明说。周强也表示,“省以下地方法院财物统管改革有待进一步加强制度设计;跨行政区划法院改革需要继续加强研究论证和顶层设计;实施法官单独职务序列后,原与行政职级挂钩的住房、医疗、差旅等待遇保障如何落实尚无明确文件依据”。

编辑:刘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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