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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次代币发行ICO监管或再升级


    继去年9月中国人民银行联合多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定性ICO(首次代币发行)为非法公开融资后,监管对ICO的密切关注从未停止。进入2018年,我国对ICO的强监管或再升级。近日,中国人民银行通过旗下《金融时报》刊文表示,针对境内外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监管方面或将采取一系列措施,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

    ●南方日报记者 唐柳雯 唐子湉

    境内ICO清理整治已基本完成

    去年9月4日,央行等七部委发布《关于防范代币发行融资风险的公告》,定性ICO为非法公开融资。

    央行称,代币发行融资是指融资主体通过代币的违规发售、流通,向投资者筹集比特币、以太币等所谓“虚拟货币”,本质上是一种未经批准非法公开融资的行为,涉嫌非法发售代币票券、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违法犯罪活动。彼时,央行还紧急叫停ICO活动,要求虚拟货币交易彻底关停其在中国的所有交易活动。

    距《通知》下发时间已过近半年,记者了解到,目前我国有关管理部门对境内ICO行为及“虚拟货币”交易场所的清理整治工作已基本完成,且成果显著。与此同时,记者从广州互金协会了解到,广州相关机构也已在上一轮清理中停业或退出。

    据有关报道,此前各地搜排出的虚拟货币交易所和ICO平台已基本实现无风险退出,清理整治效果明显,有效防控了潜在的金融和社会风险。清理整治后,以人民币计价的虚拟货币交易量从一度占全球交易量的90%以上,下降到不足1%,风险程度极大降低。

    不排除出台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

    不过,针对ICO的监管并未就此放松。记者了解到,自去年底以来,一些境内人士转向境外网站平台参与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相关行为又有了死灰复燃迹象。

    有报道称,境内虚拟货币交易所关闭后,很多境内人士转向境外平台网站继续参与虚拟货币交易。一些交易平台甚至通过所谓“场外交易”的方式,撮合个人用户之间的点对点交易。而在一些境内人士参与的境外ICO中,非法发行、项目不实、欺诈乃至传销等风险和问题仍然存在。

    在此背景下,监管方面将继续对虚拟货币相关行为保持严密关注,采取包括取缔相关商业存在,取缔、处置境内外虚拟货币交易平台网站等在内的一系列监管措施,以防范金融风险,维护金融稳定。以后只要发现一家就要关闭一家;同时,未来视事态发展情况,也不排除出台更进一步监管措施的可能。

    警惕虚拟货币境外交易风险

    事实上,开年以来,关于ICO监管的消息从未间断。上月26日,中国互金协会发布《关于防范境外ICO与“虚拟货币”交易风险的提示》,表示有部分投资者转向境外开展相关活动,同样需要警惕虚拟货币在境外交易的相关风险。

    “近期,随着世界各国政府都注意加强对‘虚拟货币’领域的监管,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可能会被所在国政府强制取缔,有的境外交易平台因存在明显的合规风险已被限制访问。”中国互金协会表示,境内投资者转向境外平台参与交易将面临一定的风险,其呼吁广大投资者不参与或组织参与任何涉及ICO和“虚拟货币”交易的活动,保持理性,认清其在境外交易平台的风险。

    在此之后,北京市互联网金融行业协会也发文提示“虚拟货币”、ICO等金融现象背后的风险。部分“虚拟货币”平台、ICO平台、“虚拟数字资产”交易平台将业务活动转移到境外,有部分社交平台、非银行支付机构为这些业务提供服务便利,公开诱导不具备识别能力的公众继续开展高金融风险业务,甚至出现演变为跨境非法集资、跨境洗钱、跨境金融诈骗、跨境传销、非法交易、侵犯个人隐私、操纵市场、非法发行证券以及非法发售代币票券等犯罪行为的倾向。

    多国加强对ICO监管

    值得注意的是,ICO不仅引起了我国监管部门的高度重视,其所引起的乱象也在全世界范围引发了关注,多国央行或监管部门已经介入。

    近期,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叫停了总部在美国达拉斯的AriseBank的ICO融资,其融资额高达6亿美元。去年7月,SEC在其官网上发布的一份关于ICO的“投资者简报”中指出,在某种情况下,数字货币是一种证券,如果没有SEC注册或者豁免,它的发行是违法的。

    同时,SEC也告诫投资者,欺诈者可能会把ICO说成是一种进入前沿领域的投资机会,并且承诺高额利润,来诱惑投资者。“对于任何人来说,用区块链技术去发行一次有模有样的ICO都是很容易的,即便它可能就是一场骗局。”SEC称。

    英国金融市场行为监管局(FCA)则针对ICO和数字货币风险发布警告,指出ICO是高风险、投机性强的投资活动。FCA要求参与ICO的企业仔细考虑其募资活动是否符合监管要求,每个项目在启动时是否违反相关法律规定。

    亚洲方面,此前韩国已出台了《非许可融资行为规制法实施令》。今年,韩国政府从1月30日开始,要求所有虚拟货币的交易账户必须实名制。

    此外,新加坡的金融监管机构也表达了对ICO进行监管的态度。新加坡金融管理局(MAS)表示,如果数字代币符合MAS对证券的定义,则此数字代币的提供或发行将由MAS监管,包括需要在代币发售开始之前向MAS提交招股说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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