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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庆:以“零容忍”的态度严防“灯下黑”

  近年来,延庆区纪委区监委高度重视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从准入制度、工作标准、廉洁自律等方面提出更高要求,不断规范对干部的日常监督和管理,同时,刀刃向内,重拳处置反映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的线索,以“零容忍”的态度严防“灯下黑”。

  严把“入口关”。建立纪检监察干部信息库,以此为依托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个人基本信息进行梳理核实,详细掌握干部情况,并随时更新,实行动态化管理。健全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研究制定基层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任职标准、提名方式和考察办法,进一步规范提名考察工作,对拟进入纪检监察队伍,特别是提拔任用到领导岗位上的干部进行全面了解排查,确保配强配好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对拟提议任职乡镇纪委书记,但曾因违纪、不配合调查而被从重处分的1名人选敢于说“不”,坚决选用政治坚定、作风优良的干部进入纪检队伍。

  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出台《延庆区纪委区监委关于加强谈话函询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充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对发现的纪检监察干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通过谈话函询及时提醒纠正,从制度上防止“小错酿大祸”。十八大以来,就反映的问题具有一般性,可能存在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问题,对5名乡镇纪委书记进行函询;对1名事业单位纪检组长和1名企业纪委书记发出信访通知;要求1个乡镇党委就反映该乡镇纪委书记问题作出书面说明。通过函询等手段,延庆区纪委区监委加强了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提醒,要求各级纪检监察干部“正人”先“正己”,严防以权办私事、徇私情、谋私利。

  重拳惩治绝不护短。延庆区纪委区监委加大对纪检监察干部违纪问题的查处力度,对反映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和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的问题线索重点排查、限时办结。今年,对反映纪检干部的问题线索2条2人进行了初步核实;对某企业纪委书记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涉嫌违反工作纪律问题立案审查;就某局机关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发放福利问题,追究了该局纪检组长监督责任,给予相应党纪处分。2014年至2016年,严肃查处某局纪检组长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违规为子女大操大办婚宴案件;某局纪委书记私设“小金库”,违规为职工发放福利案件;某企业纪委书记顶风违纪公款旅游案件。另外,针对某局近年来出现违纪违法问题较多情况,将该局纪委书记调离纪检监察系统,释放出纪检干部违纪违法必将从重处理的信号。

  十八大以来,延庆区纪委区监委共处置纪检监察干部问题线索18件18人,其中给予党纪处分4人、立案审查1人、初核了结3人、函询了结6人、函询后批评教育1人、“一票否决”未任用1人、调离纪检监察系统1人、要求党委说明情况1人,用扎实的举措着力打造让党放心、人民信赖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文/姚佳 责任编辑/吴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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