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摩托安装伞具危害大 永川将集中整治——永川交巡警提醒:及时拆除 杜绝安装 勿图一时之便酿惨祸

    华龙网8月10日15时10分讯 加装在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上的伞具,样式各异、色彩鲜艳,貌似可以遮阳挡雨,凉爽出行,殊不知,这一小小举动,却会破坏车辆自身平衡、干扰驾驶人行车视线、增加路面交通压力。更为严重的是,这还是一种违法行为!

    从永川区公安局获悉,即日起至10月中旬,永川区将在主要省县道、城区主干道和城郊结合部道路,以及社区、集市、车站、饭店、劳务市场和学校、幼儿园等重点区域周边道路,组织开展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加装伞具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集中查处非法加装伞具违法行为,进一步规范摩托车、电动自行车行车秩序,增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意识和守法意识,有效预防和减少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加装遮阳伞极不安全,伤人害己

    在城区的街头巷尾,在农村的居间小道,笔者发现加装了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并不稀缺。从永川汇龙大道一认识的摩托修理店师傅处获悉,5月份开始,便有不少市民骑车前来加装遮阳伞,样式各不相同,价格高低不等,安装者多以摩的司机、女性为主。

    “擅自加装遮阳伞存在严重的安全隐患,由此引发的惨祸时有发生。”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副支队长唐华怡介绍,只要略为起风,这些加装遮阳伞的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更易失去稳定性。在转弯时,伞骨的尖端还容易把路边行人刮伤。安装在车前部伞具突出的菱角状固定架正对驾驶员,这无疑是一把“利剑”,一旦发生交通事故,很容易因急刹碰撞,惯性刺穿驾驶人的心脏和颈部,造成严重后果。唐华怡还拿自己身高现身说法作比较:“我身高1.74米左右,如果站在摩托车旁边,遮阳伞的伞骨尖端刚好处在我眼睛的高度。摩托车转弯时,如果靠得比较近,遮阳伞甩过来很容易伤到眼睛或面部。”

    据查,4月上旬,江西修水县溪口镇人孙某驾驶装有遮阳伞的摩托车行驶在乡道上,途经某路段时,与一辆对向开来的摩托车发生碰撞。事故发生后,孙某被遮阳伞装置刮破腹部、肠子冒出,现场十分惨烈。

    加装遮阳伞已违法,将被查处

    永川区公安局交巡民警表示,摩托车电动自行车非法安装遮阳伞的做法,不仅存在严重安全隐患,更是一种违法行为。其危害主要体现在以下几方面:

    一是破坏车辆自身平衡、干扰驾驶人行车视线、增加路面交通压力。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体积小,速度快,灵活性强,而在安装遮阳伞后就增加了车的宽度,驾驶人在驾驶过程中会出现对路面宽距估计错误等行为,易发生事故。

    二是干扰驾驶人行车视线、增加路面交通压力。遮阳伞的伞柱正好竖立于驾驶人的鼻子前,阻挡正前方的视线,使得驾驶员行驶过程中需要长时间的左视右看,易引起疲劳驾车,同时也挡住了后面车辆及对面来车的视线,带来隐患。

    三是增加路面交通压力。车辆安装这种伞,会加大路面机动车密度,给路面交通安全管理带来新压力。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54条(三)项规定: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载物,高度从地面起不得超过1.5米,长度不得超出车身0.2米。两轮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载物宽度左右各不得超出车把0.15米。而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遮阳伞的高度明显超过了1.5米,属于非法改装。

    为此,永川区公安局交巡警提醒市民朋友,切勿图一时之便而忽略潜在的危险。在骑行摩托车电动自行车出行时,可以采用穿防晒衣、戴遮阳帽等合理方式进行防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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