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纪委怎么监督纪委?派谁去 巡察谁都有讲究

  原标题:纪委怎么监督纪委?

  撰文 | 高语阳

  省级纪检监察机构派出巡察组对省内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巡察。

  这句话听起来有点拗口,但很容易理解。

  去年,北京市纪委制定了《关于建立纪检监察巡察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在市纪委一届任期内,对六类巡察对象至少巡察一次。这六类巡察对象是: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各部门及直属单位、市委巡视办和市委巡视组、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各区纪委区监委、市属国有企业纪委、市属高等院校纪委。 

  这是纪委监委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的举措,被认为是“走在前面”的一项工作。最近,这项举措又有新消息。

  已经覆盖16家纪检监察单位

  这几天,北京市纪委监委召开第三轮纪检监察巡察工作动员部署会,市纪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和4个巡察组的全体成员参加。

  这次的4个巡察组首次以“一托二”的方式,分别对市纪委监委驻市新闻出版广电局、驻市商务委、驻市民政局、驻市体育局、驻市环保局、驻市交通委、驻市人力社保局、驻市审计局等8个纪检监察组开展巡察。 

  按照每次动员部署会的流程,会上宣布了第三轮巡察任务和巡察组组长、副组长授权,并与各巡察组组长签订责任书。 

  除此之外,这次会议还宣读了市纪委监委机关党委关于在各巡察组成立临时党支部的批复。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在去年12月开始的第二轮纪检监察巡察工作中,4个巡察组已经成立了临时党支部 ,在动员部署会上明确了各临时党支部书记、委员名单。 

  第二轮的巡察对象是东城区、西城区、通州区、怀柔区等四个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和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延伸巡察该区2至3个街乡镇纪(工)委或派驻(出)机构。 

  首轮纪检监察巡察在去年8月正式启动,也是4个巡察组,巡察对象是延庆区纪委区监委、驻市卫生计生委纪检监察组、北京建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纪委和首都经济贸易大学纪委。 

  目前三轮巡察,已经巡察的加上这次刚刚开展巡察的,一共是16家纪检监察机构。

  派谁去巡察?

  巡察的内容是什么?

  按照《意见》的要求,开展纪检监察巡察工作,一是突出政治巡察,紧盯纪检监察机关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是否过硬,认真查找政治偏差;二是突出自我监督,紧盯“灯下黑”的问题,认真查找纪检监察队伍建设中的不足和纪检监察业务中存在的问题,着力发现纪检监察干部违规违纪问题和线索。 

  说起来,这也算是同行巡察同行,那么问题来了,选谁去巡察呢? 

  这里要提到另外一个《方案》,在第一轮纪检监察巡察工作结束后,北京市总结经验,制定《中共北京市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巡察全覆盖工作方案》。其中明确,十二届市纪委任期内,将6大板块194个纪检监察组织全部纳入巡察对象范围,对其至少巡察一次。 

  谁去巡察?《方案》中提出,巡察组长根据每次巡察任务确定并授权,巡察组组成人员从市纪委市监委机关、区纪委区监委、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出)机构中挑选政治坚定、原则性强、公道正派、熟悉业务的纪检监察干部担任。必要时,从审计、财政部门抽调专业人员参与巡察工作。 

  除了我们前面说的常规巡察,《方案》中还提到要与专项巡察、“回头看”相结合。原则上每轮巡察覆盖一个板块,按照就近和关联原则确定巡察对象,根据巡察任务,分别采取一对一和一托N的巡察方式。在2021年9月底前,安排不少于16轮常规巡察、4次专项巡察,完成全覆盖任务。

  为什么是“走在前面”?

  就目前巡察成果来看,首轮纪检监察巡察发现问题149个,移交16件领导干部问题线索。第二轮纪检监察巡察发现问题168个,移交反映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18件。 

  可以看出,监察工作取得一定成效,确实查出“灯下黑”问题。国家行政学院教授竹立家告诉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纪检监察系统加强内部、自身监督的方式很多,北京市的做法可以说是“走在前面”。

  我们知道,巡视针对的是省一级单位,巡察是针对市县级。中央纪委驻社科院巡视组副组长、副研究员高波说,省级纪检监察单位本身就对市县级纪检监察单位在做监督、督促、检查、指导、测评等方面的工作。现在相比之前,在工作思路、工作方法上有创新,有新的思路。 

  高波认为,北京市的做法是将这种巡视监督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其中还包括专项巡察、“回头看”巡察等方式,是借鉴了中央巡视的方式方法。“符合中央的精神,是加强对监督者的再监督,把中央巡视里面有效的监督方式方法结合到自己纪检监察的工作中。” 

  政知道(微信ID:upolitics)注意到,除了北京,也有其他地方开展类似工作,例如去年上半年,天津市纪委开展首轮纪检监察系统内部巡察,派出巡察组对津南区纪委、驻市容园林委纪检组开展巡察监督。

  据高波介绍,一般来说,加强内部监督,防止“灯下黑”主要方式,例如有干部监督室,专门查“内鬼”,同时有日常业务评价体系,除此之外省一级纪委监委领导也经常下去做调研、检查,“有些地方有述职制度,地市级纪委书记去省纪委述职,我听说还有地方有打分制度。” 

  “这个创新的精神和实践探索的思路方法是值得推广的,它不是花架子、形式主义,是在加强内部监督,方向没有问题。”高波认为,这种尝试有借鉴和推广的价值,但其他地方也不能照搬照抄,要结合各地的实际来开展工作。

 

责任编辑: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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