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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检察长贾宇: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原标题 浙江检察长贾宇: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中) 刘震 摄

  (两会速递)浙江检察长贾宇:为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中新网北京3月12日电(赵晔娇 汪恩民)“要深化法律监督,强化司法保障,为浙江非公经济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今年两会期间,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贾宇接受中新网采访时说。

  基于浙江省情,贾宇作出如上表述。浙江是民营经济大省,民营企业贡献了该省60%的税收、70%的GDP、80%的外贸出口和90%的就业机会。依法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是浙江检察机关的一道必答题。

  谈及破题的“第一招”,贾宇介绍,浙江检察机关通过一系列规范性文件和机制建设,推动服务非公经济工作持续深入开展,为浙江民营企业家吃下“定心丸”,提升司法获得感。

 

  2017年,浙江省人民检察院先后制定下发了《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行动方案》、《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服务非公经济具体任务分解》等文件,并确定每年的3月4日为浙江全省检察机关服务非公主题日。

  “除了规范制度设计,我们还依法履行法律监督职责,依法打击侵犯非公企业和人士合法权益的犯罪,依法打击侵犯市场秩序的犯罪,着力营造诚信有序的法治营商环境。”贾宇说。

  据统计,2017年浙江检察机关共受理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类案件5256件10732人。

  “在案件受理过程中,我们认真改进办案方式,防止‘案子办了,企业垮了’。”贾宇表示,浙江检察机关把是否有利于企业经营、地方经济发展作为办理涉企案件的重要标准,努力实现严格司法基础上的正面产出最大化。

  以义乌市人民检察院为例。2016年以来,该院先后受理了33件非法出售红珊瑚制品案,涉案主体均为非公企业主或经营户。由于案发前,相关部门并未出面查禁销售红珊瑚制品行为,经营人员对其违法性认知模糊,义乌市人民检察院对这33起案件全部作出存疑不诉处理。而若武断认定“主观明知”,很多经营户都将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

  在提升服务方面,记者了解到,浙江省检察机关通过加强与浙江省工商联协作、走访企业、设立检察联络室或服务站等形式,深入把脉企业发展需求,提供精准法律服务。

  “希望浙江省检察机关能进一步营造亲清政商关系的氛围,深入企业,指导企业加强风险的预警和防范,积极引导企业依法经营,保护企业的合法权益。”全国政协委员、浙江省工商联主席、浙江省商会会长、富通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王建沂表达期待。

  谈到下一步工作时,贾宇表示,浙江全省检察院将在现有基础上更进一步、更快一步,有更新作为,“进一步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着力构建‘亲’‘清’检企关系。加强对涉企案件的类案分析,运用检察白皮书等形式向企业提出建议,促进企业合法经营。”(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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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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