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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首个“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在清镇法院成立

8月9日,“清镇市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授牌仪式在清镇市人民法院举行,标志着全国首个“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在清镇法院正式成立。


清镇市人民法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清镇市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相关情况

长期以来,法院一直存在执行难、执行权运行不畅等问题,而推进执行工作警务化改革是人民法院在破解执行难工作中的又一重大举措,将有效壮大执行力量,使法院执行工作更具威慑力,更加有力打击“老赖”。

据悉,“清镇市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设在清镇法院执行局,在执行局设置执行法官、执行员、执行协理员、法警、书记员。

其中,执行法官由员额法官担任,拥有全部执行权能,主要负责执行事务中涉及追加变更被执行人、重大财产限制和处置、重大人身权利限制、司法惩戒、执行分配、中止终结等重要事项及签发执行裁定(决定);执行员由具有一定法律基础和执行工作经验的法官助理及法警担任,能够协助配合员额法官承办一些简单的执行案件,负责信息查询、普通财产的限制和处置、以及完成员额法官授权或指示的执行实施事务;执行协理员由全市相关部门灵活抽派人员,经过法定程序任命后担任。例如,由市公安局派遣的数名警务人员到清镇法院执行局工作,协助培训清镇法院原来的“执行中队”的司法警务人员,提高执行法警的法律素养和执行技能。


全国首个“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清镇市执行工作警务化协同中心”在清镇法院正式成立

“遇到重大强制执行案件,由市委托市政法委统筹协调,协调市公安局、消防队、卫生院、武警部队,以及其他有关部门的执行协理员,协同帮助、强力配合法院依法强制执行。”清镇法院副院长李玫告诉记者,执行协理员的创新,具有灵活性和创造性,将形成联动执法合力,增强执行工作的威慑力,缓解特殊被执行人难碰、执行人员的人身受到威胁等问题。

据李玫介绍,执行工作警务化仍以执行法官为主体,司法警察、执行协理员等协助执行,在具体需要采取强制执行措施的案件中,充分发挥其专业性特点,法官作出具体执行措施的决定后,由司法警察、执行协理员配合协助法院执行案件。这一做法将大大提升工作效率,有效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记者 程曦)

责任编辑:马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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