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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总经理行贿官员十万 套取国家渔业用油补贴款上千万

  正义网海南9月26日电(记者李轩甫 通讯员刘洪记)海南洋浦南鹰远洋渔业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鹰渔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吴逢基通过行贿渔业部门官员非法获得渔业用油补贴款140余万元,并用欺诈手段套取渔业用油补贴款高达1300多万元。此案由海南省检察院第二分院立案侦查并向法院提起公诉,近日,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吴逢基犯行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年;犯诈骗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100万元。

  现年***岁的吴逢基是海南儋州市人,小学文化,南鹰渔业法定代表人、总经理。

  2006年6月,国家开始对持有效《渔业船舶检验证书》《渔业船舶登记证书》《渔业捕捞许可证》“三证齐全”的渔船实行用油补贴政策。吴逢基为使不符合“三证齐全”要求的南鹰渔业渔船领到油补款,找到时任洋浦渔政渔监中心主任的吴祖教(另案处理),求吴祖教在油补审核时给予“关照”。

  此后,在吴祖教帮助下,南鹰渔业获得柴油补贴款140余万元。为了表示感谢,2006年国庆节期间,吴逢基让儿子吴某彪约吴祖教见面,转款10万元。

  2003年,浙江省温岭市渔民刘某等9人造好10艘钢质渔船,但在浙江无法办理渔船捕捞许可证等相关证件。刘某等人远赴海南找到吴逢基,吴逢基表示可以以南鹰渔业名义申办相关证件,并承诺提供帮助将渔船转回浙江生产。2003年,南鹰渔业向海南省海洋与渔业厅申请了10艘渔船的证件,2005年,刘某等船主在浙江省海洋与渔业局重新申请了10艘渔船的相关证件。

  2006年,吴逢基隐瞒10艘渔船已转回浙江生产的事实,提供虚假的股权转让协议等材料,利用留底的刘某等人身份证和渔船资料复印件,重新补办了10艘渔船的相关证件,至2011年共骗领油补款1309万元。

  海南省第二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吴逢基为非法获取国家渔业用油补贴款,向国家工作人员行贿10万元,其行为构成行贿罪;采取隐瞒真相和虚构事实的手段套取国家渔业用油补贴款1309万元,数额特别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依法应数罪并罚。

责任编辑:马骁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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