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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嘉定:替人考试被抓现行两男子双双获刑

  正义网上海1月25日电(通讯员 童画)为获得本科文凭,请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成人高考,并许诺事成后给予好处。不料,替考者参加第一场考试时,即被监考人员当场识破。近日,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检察院对该区首例代替考试案的两名犯罪嫌疑人刘文、万梓(化名)提起公诉。日前,嘉定法院作出一审判决,犯罪嫌疑人刘文、万梓被判处拘役2个月,缓刑2个月,并处罚金5000元。

  2017年10月28日上午,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正在举行。嘉定一中一考点内,监考人员在核实考生信息的时候,发现一位考生“刘文”的身份证、准考证照片与课桌贴条、考场考生对照单上的照片不相符。监考人员将情况反映给该考点的负责人,负责人查看后要求“刘文”说出自己的身份证号,“刘文”以“记不清”为由拒绝,并试图起身离开,但监考人员察觉有异,将其拦下控制在考场内。民警随后赶来将此人带走。当天下午,另一名男子至派出所自首。

  经查,这名涉嫌替考的男子真名叫万梓,自首男子为刘文本人。据两人供述,刘文于2017年6月报考2017年上海市成人高校招生统一文化考试,并报名参加了辅导班。在此期间,他经人介绍认识了万梓。经过一段时间的学习后,刘文自觉仍是无法顺利通过考试,但其又急于获取本科学历文凭。于是,2017年9月,刘文向万梓提议由万梓代替他去参加考试,并承诺事成后会给予万梓一定好处。万梓答应了下来。

  2017年10月28日考试当天一早,两人在考点嘉定一中门口碰头,刘文将通过他人制作的印有万梓照片的伪造准考证、身份证交于万梓。万梓凭此顺利进入考场。

  但之后的一切并不如他们想象的那样顺利。万梓找到位子坐下后,发现课桌贴条上的照片赫然是刘文报考时提供的他本人的照片,这让万梓觉得惴惴不安。与此同时,考场里的广播正播放着的考试须知,也提醒着他替考的严重性。

  同时,监考人员开始最后一轮核对考生信息,正是因为万梓提供的身份证、准考证照片与考生对照单及课桌贴条的照片大相径庭,他替考的行为被当场识破,此时距离考试开始还不到十分钟。也许此时他还不知道,他与刘文的行为均已触犯法律。

  检察官说法:

  2015年11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刑法修正案(九)》正式将代替考试行为入刑,在刑法第二百八十四条后新增加一条,规定代替他人或让他人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的行为,将受到法律的制裁。而该案中涉及的上海市成人高校统一文化考试正属于国家考试范围。

  本案是“替考入刑”后嘉定区首例代替考试案。承办检察官认为,犯罪嫌疑人刘文起意,与犯罪嫌疑人万梓合谋,让其代替自己参加法律规定的国家考试,两人的行为构成共同犯罪,侵犯了国家对考试组织管理秩序和他人公平参加考试的权利,均触犯刑法,应当以代替考试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替考”行为破坏了考试的公平竞技规则,严重影响公平公正的考试秩序,破坏社会诚信体系。与考试的宗旨和功能相违背,严重违反了国家相关考试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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