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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郑学海:加快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

  ■ 本报记者 金昌波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司法行政机关承担着为人民群众统筹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重要职责,必须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到各项具体工作中。” 省司法厅党委书记、厅长郑学海说,全省司法行政系统将以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省第七次党代会及省委七届二次、三次全会部署,把司法行政工作置于党的绝对领导之下,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全力推进平安海南、法治海南和过硬队伍建设,开创海南司法行政工作新局面,扛起加快建设美好新海南的司法行政担当。

  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

  提高全民法治素养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要加大全民普法力度,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法治理念。

  “如何提高全民法治素养,一个关键工作就是要抓好重点对象学法用法。”郑学海说,自2013年11月起,我省持续开展“为了明天——海南省法治文艺进校园”巡演活动,重点加强青少年法治宣传教育,取得了良好的普法效果。

  “今年,我们将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郑学海表示,要重点抓好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健全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切实增强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推动各级领导干部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不久前,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全省各级各部门坚持普法工作与法治实践相结合、系统内普法与社会普法并重,扎实推进国家机关普法工作深入开展。很快,我们就会召开推进会,促进这项工作落到实处。”郑学海说。

  郑学海表示,今年,将在全省积极开展法治文化活动,引导各市县、各部门开展法治文化产品创作和推广,进一步扩大法治宣传教育渗透力和感染力。

  继续扩大法律援助范围

  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十九大报告提出,保障和改善民生要抓住人民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一件事情接着一件事情办,一年接着一年干。

  郑学海指出,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是政法系统一项重要的民生工程。2014年以来,省委、省政府连续把“为困难群众和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列入为民办实事事项, 为近30余万困难群众提供了法律援助服务,得到了中央领导的批示肯定,成为我省法治建设的一张靓丽名片。

  “这些成绩都是真抓实干出来的结果。农民工、妇女、未成年人、残疾人和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是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的重点对象。在实际操作中,我们对符合条件的特殊群体实行优先受理、优先审查、优先指派,对行动不便的老年人及残疾人提供预约服务或上门服务,认真办理困难群众在就业、就医、社保等领域的法律援助案件,切实维护其合法权益,得到当事人的一致好评。”郑学海说,“今年,这项工作仍然是省司法厅工作的重点,我们将进一步扩大范围和覆盖面,提升质量和水平,使省委、省政府对符合条件的基层广大群众的关心温暖通过法律援助的途径得以传播、落实。”

  加快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

  提供便捷高效服务

  2017年12月11日,海口市美兰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在海口市美兰区海府一横路45号挂牌成立。该中心整合了公证事务、法律援助、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治宣传教育、12348法律服务热线等功能,采取“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别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的模式,并开展网上预约与电话约见的新媒体办公模式,最大限度为群众提供更便捷服务。

  郑学海说,今年,省司法厅将结合开展“大研讨大行动”活动的理论成果,以公共法律服务平台建设为抓手,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多层次、多领域、个体化、体现公平正义价值的公共法律服务。

  “我们将先建成司法行政(法律服务) 案例库并向社会开放,预计到今年6月底,建成我省公共法律服务平台。”郑学海介绍说,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主要面向社会提供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职能,以及人民调解、监狱、戒毒、社区矫正等平安建设职能,还有法治宣传教育、司法考试和依法治理等法治建设职能。这实际上就是一个“法律淘宝网”,让老百姓通过该平台,不出家门就能解决法律难题,实现法律服务的标准化、精准化、便捷化,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共享全面依法治国成果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本报海口1月1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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