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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起清远市主城区将全面禁售活禽


大洋网讯 记者今天从清远市食安办获悉,根据《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清远市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20日起实施家禽“集中屠宰、冷链配送、生鲜上市”(以下简称“生鲜上市”)工作,清远市清城、清新主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将全面禁止活禽经营。

据清远市食安办相关负责人介绍,清远市是家禽养殖大市,也是家禽消费大市,家禽年出栏量达4000多万羽,其中鸡接近3000万羽,家禽接触面广、涉及人员多,禽流感防控形势严峻。通过推广家禽“生鲜上市”,可以引导家禽生产企业延长产、供、销、加工一条龙服务,减少转运等中间环节,提高产品质量安全保障,促进家禽产业转型升级和持续健康发展,减少消费者和从业人员接触活禽的机会,降低人感染禽流感的风险。全面实行“生鲜上市”后,动物卫生(防疫)监督机构将进驻屠宰场点对家禽产品进行检疫,产品需要附具检疫合格证明才能出场,确保出场生鲜禽产品的质量安全。

经组织市直有关部门和清城区、清新区政府调研论证,清远市政府决定从今年3月20日起在清城、清新主城区全面实施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清城、清新主城区活禽经营限制区内全面禁止活禽经营。活禽经营限制区范围为:东至清城区四桥、清晖中路;南至清城区清远大道中;西至清城区广清大道部分、清远大桥、江北路、清新区环城西路;北至清新区环城路、清城区附城大道。

为配合家禽“生鲜上市”工作,清远市政府确定了清新区鸟语轩家禽批发市场和清城区沙田土特产商场作为配套活禽批发市场和集中屠宰点,满足市民家禽消费需求。

据了解,清远市主城区全面实行“生鲜上市”工作后,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经营活禽的,将受到处罚。按照《广东省家禽经营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在活禽经营限制区内的市场违法从事活禽经营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对市场开办者处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活禽经营者处10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的罚款;在活禽经营市场外从事活禽经营活动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根据各自职责,依照无照经营查处的有关规定处理。

 (广报记者曹菁)

责任编辑:张义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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