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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贷案庭审进社区 居民零距离学法

  8月2日10点,渝北双龙湖街道龙顺社区,渝北法院将庭审设到这里,公开审理一起投资合伙协议纠纷案。虽然案件比较复杂,但在法官的引导下,社区居民不仅看懂了案子,还理顺了民间借贷需要注意的问题。据了解,3年多来,渝北法院“法官进社区”活动已开展1590次,普法释法取得明显成效,辖区纠纷明显减少。

“法官进社区”现场 首席记者 钟志兵 摄

  法院在社区开庭 

  居民围坐听庭审

  8月2日9点左右,太阳高照,渝北双龙湖街道龙顺社区,不少居民围坐在此,讨论着即将开始的庭审案件。

  “等一会法院要在社区开庭审理一个案子。”社区居民王大妈饶有兴致地告诉记者,这是一个经济纠纷案涉及借钱的,听一下很有必要。“借钱,每个人都会遇到,但要慎重。另外,借钱之后如何维权。”胡大爷如是说道。

  上午10点,现场安静下来,渝北区人民法院的罗法官落座,原告被告双方的委托代理人表情严肃步入“审判庭”,随着庭审的开始,渝北法院“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正式拉开帷幕。

  原告索要70万元

  被告驳斥不属实

  “首先,请原告方陈述诉讼请求。”罗法官示意。

  原告方的委托律师说:“2015年2月,我的当事人和被告签订协议,双方约定,我的当事人只投入资金,并按投入资金多少分得利润多少的方式,由被告在两个月后给予回报。随后,我的当事人陆续向被告转账35万元作为投资款。被告至今未支付投资款和利润。”由此,诉请要求被告归还投资款35万元并支付利润35万元,共计70万元。

  听完原告方的诉讼请求后,罗法官按照程序,让被告方发言。被告辩称:“原告说的不属实,协议所载明的并非投资合伙关系,请求驳回诉讼请求。”

  “下面开始举示证据。”罗法官说。只见,原告的委托律师将投资协议、打款35万元的银行流水记录等证据呈送给法官。“接下来进入质证环节,被告对上述材料的真实性有没有异议?”罗法官询问道。

  “没有异议。”被告的委托律师称。

  名为合伙关系

  实为民间借贷

  “请被告方举示证据。”罗法官说。

  “无证据。”被告的委托律师称,协议名为投资合伙实为民间借贷,因为原告不参与经营,也不承担风险和损失。原告借款,利润本质为利息,因为原告为规避法律对高息的规定,所以才签订了这份名义上的《投资协议》。

  眼看双方出现分歧,罗法官“一针见血”,开始询问:“原告是否参与经营,是否承担风险?”

  “原告不参与经营,不承担风险和损失。”原告委托律师说道。

  “根据审理情况,你们双方签订的协议与合伙关系应其负盈亏的根本宗旨相违背,与民间借贷关系的还本付息本质一致。”罗法官当机立断。

  现场变更诉讼关系

  又是一场激烈辩论

  原告又将诉讼关系变更为借贷关系后,围绕利息的多少,又与被告方展开一场激烈辩论。

  记者在现场看到,原告主张利息应按照年利率的24%偿还,也就是月利率2%。被告辩称,原告主张利息过高,因为没签订借款合同,也没有约定利息多少,所以,应示为无息借贷。

  因为被告有还款意愿,双方决定调解,但因意见不一致,调解不成。

  随后,渝北区人民法院对该案作出判决,判决被告刘某归还借款本金35万元并按月利率2%支付利息,但利息总额不得超过35万元。

  至此,该场“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圆满结束。

  ◆相关

  庭审结束现场普法

  “要杜绝民间借贷的风险,可以从以下几方面考虑。”庭审结束,罗法官没有离开,而是耐心给居民们做出提示:借钱给对方,首先要考虑借款人的信誉和偿还能力;其次,看借款人的用途是否合法;第三,对于大额借款,最好让借款人找有一定经济实力的个人或单位进行担保,必要时可用借款人房产、机动车等个人财产作抵押;第四,签订规范的借款合同或借条,借款就写“借条”、“借款合同”,载明借款金额、姓名、还款日期、利息等;第五,要注意诉讼时效,借款到期之日的3年内可以向法院提起诉讼;第六,注意风险防控,不要盲目追求高额利息。

  随后,罗法官同法院工作人员一道,又给社区居民发放起普法宣传小册子。记者注意到,这些小册子涉及民间借贷、物业纠纷、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等内容,每一类型都单独成册,里面有多个涉及民生的典型案例,每个案例后还有法理解释以及风险提示。

  “像借贷、物业纠纷、买卖房屋,基本上每个居民都会遇到,小册子案例典型,有利于提高居民人身财产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罗法官表示。

  ◆声音

  “法官进社区,我们喜欢!”

  “我居然全部都听懂了。”王大妈高兴地说,这是她第一次听庭审,原本以为会像律政电视剧里的情节般高深难懂,但经过法官深入浅出的引导,案子变得易懂,“原告想多赚钱,获得高额利息,又怕违反规定,才搞了这么一出,没想到被告不还钱,最后闹上法庭。”

  “法官进社区,我们喜欢!也听懂了庭审。”胡大爷则表示,庭审结束,法官还根据办案经历给大家做出提示,真的很有必要,他给所有人敲响警钟,“借贷还是应该谨慎,不论是熟人还是陌生人,都应该以合同的方式写明,也不要贪高额利润,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

  龙顺社区书记陈妍告诉记者,渝北法院常常将一些典型案件搬进社区公开审理,让司法走近老百姓,老百姓亲近司法,老百姓不仅能听庭审,还能接触到法官,向法官咨询法律问题,是一项惠及老百姓的举措。

  ◆链接

  “法官进社区”3年服务1590次

  记者从渝北区法院获悉,该院自2014年开展“法官在社区暨庭审进街镇”活动以来,围绕婚姻家庭、物业服务、民间借贷等典型民生话题,开展法官进社区服务1590次,发放便民联系卡2万余张,提供法律咨询8800余人次,帮助社区处理法律事务980项,指导调解纠纷近550起。

  以案释法,并与法制宣传相结合,极大提高了市民人身财产防范意识和依法维权观念。近年来,该院辖区物业纠纷、商品房买卖纠纷等出现明显下降趋势,群众对活动的满意度达98%以上。

责任编辑:霍宇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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