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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监总局:山东爆燃事故曝企业辨识煤改气风险不足

  原标题:安监总局:日科化学爆燃事故暴露出企业对煤改气风险辨识不足

  12月22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发布山东日科化学“12•19”爆燃事故情况的通报,称事故直接原因是天然气通过新增设的直接燃烧加热系统串入了干燥系统,并与干燥系统内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气体,在启动不具备启用条件的天然气加热系统的过程中遇点火源引发爆燃。事故详细原因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据悉,本月19日上午9时20分,位于山东潍坊市昌乐县经济开发区的山东日科化学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日科化学,300214)1#生产车间发生一起爆燃火灾事故。事故共造成7人死亡,4人受伤。

  安监总局通报称,该起事故是山东省继临沂金誉石化公司“6•5”重大爆炸事故之后发生的又一起性质严重、影响重大、教训深刻的典型事故。

  山东日科化学创建于2003年12月,是国内塑料助剂行业上市企业。

  通报提及,日科化学公司AMB生产装置主要工艺流程为苯乙烯、丁二烯、甲基丙烯酸甲酯聚合生成AMB乳液,再以热风炉送来的230℃左右的空气为干燥介质,通过干燥塔将雾化的AMB乳液干燥得到成品。

  该生产装置热风炉按照原设计一直使用煤作为加热原料。为满足环保排放要求,2017年7月开始,日科化学公司在进入干燥塔的热风管道上增加了一套天然气直接燃烧加热系统,将燃烧后的天然气尾气及其空气混合物作为干燥介质。

  12月19日9时左右,该生产装置当班班长按照安排,准备投用天然气加热系统;9时15分左右,当班班长在控制室启动天然气加热系统的瞬间,干燥塔及周边发生爆燃,并引发火灾。

  针对上述事故,安监总局总结认为,事故暴露出企业安全风险意识差,对“煤改气”产生的安全风险辨识不足,变更管理缺失,新增的天然气加热系统未经正规设计,没有操作规程,有关管理及操作人员专业素质不满足安全生产要求,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对“煤改气”过程安全重视不够、监管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编辑:张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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