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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核查工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不得作假

  近日,四川省教育厅发布关于进一步做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核查工作的通知,通知称,学历认证工作是国家证书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制度贯彻与落实的重要辅助手段。学历腐败、学历造假,直接损害党和政府的形象,影响政府的公信力。高校要进一步提高对国家学历证书制度严肃性和重要性的认识,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讲法制、促公平的高度,重视并积极做好高等教育学历信息注册和学历认证相关工作,切实维护高等学校和高等教育的声誉,维护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共同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并要求,按照有关政策规定和工作要求对1991年以来高等学校所颁发的符合国家招生、学籍学历管理政策的学历证书,高校应做到应注尽注,应登尽登;对1991年至2000年毕业的学历证书,高校发现学历证书信息有漏报漏登的,要及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平台(http://www.chsi.com.cn,简称“学信网”)进行补报,并报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对2001年及以后毕业的学历证书,要按照教育部学籍学历电子注册制度及时补注册;对于已经登记和注册学历数据,发现有误的,高校应按规定及时进行勘误。学历证书遗失或损坏的,经本人申请,学校核实后应当出具相应的证明书,并及时在学信网上进行标注。

  此外,高校学生学历核查工作通常涉及到学校的招生、学籍学历、档案管理等多个部门。各高校要按学历类别和本校有关部门工作实际,分别确定相应的学历核查部门、核查人员,明确其工作职责。

  通知要求,要按照全面从严治党、依法治教、依法治校的要求,严格规范做好学籍学历管理工作,坚决杜绝学历核查工作中不作为、乱作为、以权谋私、钱权交易等现象,对在工作中严重违反规定,弄虚作假,滋生腐败行为的,高校和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将依法依规严格追究相关部门和当事人的责任。(任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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