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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工商局:小心“买一送一”买不来“真实惠”

  信息时报讯(记者 郭苏莹) 消费者为“买一送一”优惠花五千元买玉器,没想到赠品却是几百元小挂件。暑假期间,不少商家通过“买一送一”进行促销。昨日,广州市工商局发布提醒,小心“买一送一”买不到“真实惠”,反而上当受骗。

  消费者刘先生经过某超市门口时,收到超市员工派发的宣传单,宣传单上注明“当天购买店内所有珠宝玉石产品均‘买一送一’”。刘先生被广告语吸引,于是选购了2件翡翠吊坠,花费5000元。

  付款后,刘先生获得了超市赠送的赠品,打开盒子一看,里面只有2件价值几百元的水晶吊坠。刘先生认为超市承诺的“买一送一”名不副实,但超市辩称并未承诺赠品与销售商品一致。刘先生遂向工商部门投诉。

  对此,广州市工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经营者在推销商品、提供服务时附带赠送礼品是时下营销的一个重要手段,这种手段可以吸引消费者消费、提高广告宣传效应。但是一些经营者在进行广告宣传时,没有明确说明附带赠送礼品的品种、数量等情况,导致消费者产生误解,引发纠纷。

  根据《广告法》的相关规定,超市在广告宣传中没有明确标明赠品的品种、数量、价值等内容,存在误导消费者的情形,侵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刘先生可以要求超市承担退货、换货、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工商部门还可以依照《广告法》第五十九条的规定对超市给予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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