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再造工作流程推进职能转变激发国有企业发展新活力

  为进一步推进机关作风整顿工作,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省国资委积极解放思想、主动自我革命,加强统筹、不等不拖、全力推进,紧紧围绕“以管资本为主加强国有资产监管”中心任务,以提高服务效能为目标,调整优化监管思路、监管内容和监管方式,率先开展了流程再造工作,取消及调整监管事项15项,梳理并优化工作流程109项,实现了职能定位更优、工作流程更精、运行效率更高、监管效果更好,为我省国有企业改革发展提供了坚强保障。

  一、坚持问题导向,理顺职能,积极推进职能转变

  按照深化“放管服”改革及向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的工作要求,省国资委立足全面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大局,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坚持“不该管的坚决不管,充分释放企业活力;该管的坚决管住管好,切实维护国有资本安全”原则,重新梳理并界定了工作职能,通过自我调整、自我完善,着力解决职能越位、缺位、错位等问题。一是适应改革需要,全面梳理界定职能。省国资委机关各部门对照“三定方案”规定的职责、深化国企改革“1+N”系列文件要求,以及新形势下国企国资改革实际,对承担的职能进行了全面梳理、修改、完善。召开主任办公(扩大)会议,专题研究讨论优化职能设置问题,明确了机构及内设各部门职能,解决了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职能不清、工作交叉、权责不明等问题。二是精简监管事项,持续推进简政放权。以为企业松绑、减负为目标,着眼于放权就要减数量、提质量、进一步提高精准性,在前期已经面向市(地)国资监管机构、省国资委出资企业取消和下放17项监管事项基础上,又取消了“企业年金审批”等2项监管事项,将应由企业自主经营决策的事项归位于企业,保障企业经营自主权,激发企业内生动力和活力。三是调整优化职能,不断提高运行效率。对2项需要委内多个部门分头审批的监管事项进行审批职能整合,归口1个部门审批;调整内部职能8项、明确3项职能的责任部门,通过职能归位,推动工作运转规范高效。坚持一个接口对企业、一个口径出数据,整合经济运行监测职能,明确财务监督部门统一开展财务动态监测和经济运行分析,在委内共享信息,切实减轻了企业负担,提升工作效率及质量。

  二、坚持目标导向,再造流程,提升监管服务效能

  按照省委关于省直机关作风整顿工作的要求部署,省国资委制定了具体时间表、路线图,并将工程化管理、项目化推进及再造工作流程作为打赢机关作风整顿攻坚战的重要内容强力推进,通过精简监管事项、简化审批程序、优化工作流程、明确办结时限,提高监管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升国有资产效能、增强国有企业活力。一是深化理解认识。从创新全省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机制的高度,认识开展国有资产监管工作流程再造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进而有效指导和支持我省新一轮国有企业改革和国有经济发展,进一步树立和健全正确的监管理念,规范和约束监管行为,丰富、发展和创新地方特色国资监管机制。二是审定工作流程。组织召开机关副处长以上干部参加的流程再造专题研讨会议,对省国资委各项工作流程逐一研究,按照压缩环节、提高效率,程序简洁、便于操作,管理精细、时限明确,分事行权、分岗设权等原则,对各项工作流程进行了重新思考、重新规划和重新设计,实现了工作职能规范、专业化水平提高、工作环节压缩、办事效率提高、工作效能提升的效果。三是夯实工作责任。实行首问负责制、AB角等制度,明确每项监管事项责任人,确保每项工作有人管、有人主办、有人协办;让“不知道”“不清楚”“不归我管”等敷衍性语言从此绝迹。四是严格办理时限。省国资委服务对象主要是企业,商场如战场,时间就是金钱,省国资委效率就是企业效益。因此在流程再造工作中,我们注重工作流程的精密化和精细化,对33项监管事项明确了办理时限,并细化到各个环节,从而更加高效便捷地服务企业改革发展。五是分类公布实施。区别适用服务对象,综合服务***国资委、省委省政府、出资企业(系统企业)、省直部门、各市(地)国有资产监管机构等单位的69个工作流程,编印了《省国资委国有资产监管服务工作流程》;综合国资委内部各部门相互服务、协调沟通的40个工作流程,编印了《省国资委机关规范化管理服务工作流程》。通过两个《流程》印发,接受广泛监督,确保权力公开透明运行,不断提升企业和服务对象满意度。

  三、坚持系统推进,统筹协调,努力建立长效机制

  一是实施动态管理。适应新一轮国企国资改革要求,围绕优化企业发展环境、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积极拓展服务内容、服务方式、服务渠道,根据运行效果不断改进完善职能、及时优化升级工作流程。加强取消、下放监管事项的业务培训和监督检查,确保下放的权力接得住、运行的好。二是推进清单式监管。结合职能转变和流程再造,对前期公布的国资委监管事项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进一步修订完善,参照《***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制定《黑龙江省国资委出资人监管权力和责任清单》,推进国企国资改革监管清单化、制度化、规范化。三是修订“三定方案”。适应省国资委向管资本为主职能转变,参照***国资委职能转变及内设机构调整,对省国资委“三定方案”进行修订,适时调整主要职能、内设机构等,推进省国资委依法履行出资人职责,实现依法监管。

  黑龙江省国资委

  2017年8月16日

  (采编:朱作杰)

深圳观澜富士康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