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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88%看守所设法律援助站 律师如何第一时间接触到嫌疑人?|政解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梦遥)9月28日,司法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法律援助值班律师的相关情况。记者了解到,目前全国已有88%的看守所建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数量达到2300余个;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1700余个,覆盖率51.7%。

  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是指在法院、看守所派驻值班律师,为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其主要目的,是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的犯罪嫌疑人或者被告人提供即时初步的服务。

  据司法部法律援助工作司司长白萍介绍,2017年以来,各地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共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解答咨询16.7万余人次,转交法律援助申请1.9万件。办案机关将努力在2017年底实现看守所、人民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全覆盖。

  出于监区秩序考虑 办公区设在监区外

  记者了解到,目前看守所的值班律师都是在设在监所之外,如此一来,如何保证值班律师第一时间接触到在押人员并给予法律帮助?

  公安部监所管理局副局长游蓉对此表示,现在看守所的值班律师基本办公区的确都是设在监区外面。之所以这样设置,是考虑到对内部监管秩序把控的问题,“因为内部的生活、监管等工作还是在监区内进行的,值班律师只要能够保障他们及时地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就可以了。”

  如果在押人员提出要会见值班律师,要进行法律咨询,会第一时间立即通知值班律师。有的值班律师是驻所的,当时就能见到;还有一些没有驻所,需要通过电话来通知。在值班律师过来以后,监所人员将在押人员带到会见室会见。

  值班律师并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

  今年8月,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和司法部联合印发《关于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意见》,按照《意见》规定,值班律师的职责包括解答法律咨询;引导和帮助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及其近亲属申请法律援助,转交申请材料;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改革试点中,为自愿认罪认罚的犯罪嫌疑人、刑事被告人提供法律咨询、程序选择、申请变更强制措施等法律帮助,对检察机关定罪量刑建议提出意见,犯罪嫌疑人签署认罪认罚具结书应当有值班律师在场;对刑讯逼供、非法取证情形代理申诉、控告等。

  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推进案件繁简分流的重要改革,对于认罪认罚的当事人量刑上将从宽,程序上也要从简。对于这一制度的实施,关键一点就是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有效的法律帮助,确保其了解认罪认罚的性质和后果,自愿认罪认罚。在今天的发布会上,最高检研究室主任万春就举例说明了值班律师在这一制度中发挥的作用。

  杭州是该制度试点城市之一,在一起盗窃案中,犯罪嫌疑人刘某在侦查阶段对部分犯罪事实认罪认罚,进入审查起诉阶段也没有辩护人。

  检察机关承办人按照规定主动通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为刘某提供法律帮助。经过值班律师向刘某回答他的法律咨询,告知他认罪认罚后果,获得法律帮助后,刘某自愿全部认罪认罚。案件起诉以后,法院对刘某从轻判处拘役3个月,缓刑4个月。

  不过,值班律师提供的法律服务是初步的、低限度的,并不提供出庭辩护服务,也就是说,值班律师不能取代辩护律师对案件办理作实质性深度介入。

编辑:艾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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