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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做到"三个一律"

  正义网北京10月16日电(记者 于潇)“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坚持做到‘三个一律’:一律依法快捕快诉,一律组成专班集中办理,对重点整治地区,一律加大源头治理和综合治理的力度。”在回答检察机关如何重拳出击,打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时,最高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厅副厅长韩晓峰指出。

  正义网记者获悉,2016年5月,最高检下发《关于切实做好打击整治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检察机关加大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打击力度,依法快捕快诉,确保打击实效。

  “坚持依法从快批捕,确保不在检察环节贻误战机。”韩晓峰说,全国各地检察机关通过及时启动重大敏感案件快速反应机制,做到及时报告、准确研判、迅速反应、专人办理、提前介入、引导取证、及时批捕,确保了检察环节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打击力度。

  发布会上,韩晓峰介绍,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召开典型电信网络诈骗案件剖析调研会,通过剖析典型案件,研究明确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的证据认定、法律适用等问题。此外,最高检还与公安部联合召开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突出地区重点整治督导会,推动突出地区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整治、重点打击工作的深入开展。

  “最高检与公安部联合挂牌督办两批共62起重大电信网络诈骗案件。特别是,检察机关还积极配合公安机关从境外缉捕遣返数百名犯罪嫌疑人,有力地震慑了犯罪。”韩晓峰说。

  针对办案中出现的证据与法律适用问题,韩晓峰指出,最高检加强调研,通过出台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形式确保案件质量。

  记者了解,近年来,最高检与最高法、公安部等部门加强调研,先后会签下发了《关于办理电信网络诈骗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以及《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等一系列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意见。

  “司法解释和指导性文件有效解决了实践中存在的证据审查、实体认定、关联犯罪打击、共同犯罪认定等方面的难题,为专项打击工作提供了强有力的法律武器。”韩晓峰指出,在依法打击的同时,还注重综合治理,积极推动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突出)地区整治工作,联合公安机关等部门对专项行动确定的12个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重点(突出)地区工作进行督导、部署、检查,整治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谈及下一步的工作,韩晓峰从五个方面介绍了检察机关的工作部署:

  一是进一步增强对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危害性的认识,坚持依法严厉打击不动摇。特别是在通过努力,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高发态势得到了有效遏制的形势下更不能掉以轻心,要保持高压态势,防止反弹。

  二是坚持以证据为核心。加强介入侦查引导取证工作,确保侦查取证及时到位,确保办案质量和效率。

  三是加强协作配合,促进源头治理。加强与公安、法院的协作配合,坚持依法从重从快,实现“快侦查、快提捕、快起诉、快审理”,形成打击防范电信诈骗的司法合力。同时,加强与银行、电信、互联网企业及行业监管部门的沟通联系,从治理上游犯罪入手,阻断公民信息泄露渠道,切断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的源头。

  四是注重大数据收集研判,促进专门人才培养。注重运用大数据收集研判犯罪态势,通过数据采集、整理、分析、发掘、应用,着力解决司法办案中证据收集、审查认定等难题。

  五是完善跨国跨境司法协作。特别是在跨国跨境协助调查取证、缉捕遣返犯罪嫌疑人、涉案赃款赃物移交、证据转换、司法文书送达、通信与网络证据的转换及证据采信问题等方面细化协作内容,力争形成完善的司法协作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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