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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教科书式耍赖”当事人或涉两项罪名 |沸点

  新京报快讯(记者王煜)唐山“教科书式耍赖”事件调查仍在继续。今日(1月5日),新京报记者从唐山丰润警方确认,唐山中院已将相关资料转交警方,将追究当事人黄淑芬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加上此前其因涉交通肇事罪被捕,黄淑芬或涉两项罪名。

  新京报此前报道,2015年10月6日,唐山男子赵勇的父亲赵香斌遭遇车祸。2016年6月8日,唐山中院一审判决肇事者黄淑芬需赔偿85万余元,限判决生效后10日内给付。据赵勇描述,车祸发生2年多,黄淑芬家购置新车等,但始终拒绝赔偿。赵勇将与黄淑芬一家接触的视频和音频发布至网络,引发网友关注。视频中,黄淑芬曾向赵勇表示自己宁愿坐牢,“坐牢就不用还钱”。

  2016年12月1日,赵香斌去世,法医随后对其进行尸检。赵勇12月9日公布唐山市公安局物证鉴定所出具的法医病理鉴定书显示,赵香斌系因交通伤致特重型颅脑损伤,后长期处于植物人生存状态,并发多器官功能衰竭死亡。其交通伤的发生、发展与交通事故有直接因果关系。

  因涉嫌交通肇事罪,黄淑芬于2016年12月9日被唐山警方刑事拘留。随后,经唐山市丰润区检察院批准,黄淑芬被执行逮捕。

  今日,新京报记者从赵勇处获悉,唐山中院执行局已将黄淑芬涉嫌拒执罪的证据材料,移送丰润区公安局。新京报记者从唐山丰润警方处确认这一消息。警方称,目前仍在对相关材料调查中。

  赵勇的代理律师岳屾山解释,拒执罪是指对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有能力执行而拒不执行,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编辑:吴娇颖 李凡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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