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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生+代表:为尘肺病人请命 多次呼吁脑死亡立法


陈静瑜代表(右三)与同事研究患者病情。


  陈静瑜,第十一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教授、博士生导师,北京中日友好医院肺移植科主任,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中国人体器官捐献与移植委员会委员、国家卫计委肺移植质控中心主任。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共向大会提交50多条建议。

  陈静瑜代表履职情况

  为尘肺病人请命

  □建议:相继提交《关于联合社会组织共同救助尘肺病人的建议》《关于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建议》等建议案。

  □结果:2016年1月20日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

  推动建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建议:早在2012年,陈静瑜就在许多场合呼吁建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2015年全国两会,向大会提交建议呼吁在民航、高铁、高速公路等部门开辟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结果:2016年5月,民航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专用绿色通道的通知》。

  呼吁脑死亡立法

  □建议: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陈静瑜再次呼吁加快脑死亡立法。

  11月4日,全国人大代表、无锡市人民医院副院长陈静瑜应邀前往大连参加学术会议,随即他在拥有近14万粉丝的微博上贴出自己的行程,“下午会场见!大连的病友欢迎现场旁听咨询。”每到一处,陈静瑜总是会故意“暴露”自己的行程,尽力去为当地的病友答疑解惑。

  陈静瑜接受记者采访时说,“我成天忙碌奔波在推广肺移植的各种学术交流会议、肺移植的手术中,许多人劝我要注意休息,身体最重要。其实对我来说工作已成了乐趣,目前自己也是身不由己被移植,当看到每个濒死的病人通过我的手得到康复,享受新的生活,是对我最大的满足。”

  自从2008年当选全国人大代表以来,陈静瑜的人大代表之路已经走过了近十个年头。近十年来,他共提交了50多条建议。“刚刚当选人大代表的时候,我感到这是国家给你的荣誉。但是通过这几年的自己的履职和学习,我感到作为一个人大代表更多的是责任,因为你不是个人,你代表的是群体。而我作为一个人大代表,又是一个桥梁,能够向国家反映最底层的老百姓的声音。”

  为尘肺病人请命

  作为一名胸外科专家,陈静瑜一直关注着尘肺病(尘肺全称肺尘埃沉着病。该病是由于在职业活动中长期吸入生产性粉尘、灰尘,并在肺内潴留而引起的以肺组织弥漫性纤维化、瘢痕为主的全身性疾病。)问题。从医三十多年,陈静瑜在工作中接触到大量的尘肺病人。然而,许多尘肺病人因为治疗经费等原因去世。每当看到那些病人和家属绝望的眼神,陈静瑜都会感到无奈和心痛。

  根据国家卫计委公布的数据显示,我国目前现有的职业病总人数中尘肺病占90%,而尘肺病救助及治疗却存在难点,在当前国内至少600万病人中大多处境悲惨,大量尘肺病农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贫病交加,不少尘肺病农民在死亡线上苦苦挣扎,既无医疗保障,又无生活保障。绝大多数尘肺病农民没有劳动合同,鲜有维权成功者。如此庞大的群体,面临城市、农村医疗救助两头架空的困境,沉重的医疗负担把他们逼到死亡边缘。

  早在2013年2月,一家公益组织发表微博,寻找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向两会提建议。陈静瑜当时回应:我愿意,作为一个全国人大代表同时也是肺脏专家,我义不容辞,责无旁贷。

  陈静瑜认为,肺移植是治疗尘肺病非常好的方式。“很多尘肺病患者比较年轻,所以成功率高,做完之后能够正常生活。”陈静瑜说,“但是,最大的问题就是治疗费,手术费现在要五六十万,对患有尘肺病的农民来说,这是天文数字呀。”

  2016年,他与公益组织发起为陕西籍尘肺病人任能平募集捐款,志愿者袁立为任能平捐赠40万元移植费用,其余的20万元由陈静瑜通过微博筹集。陈静瑜表示,他想帮助那些病人,但是几十万元的费用不是他一己之力所能解决的。

  在推动解决农民工尘肺病问题上,陈静瑜几乎每年都会准备一份与尘肺病相关的议案。《关于加强在涉尘企业工作的农民工职业健康监护力度 大力推进农民工职业健康检查工作的建议》《关于联合社会组织共同救助尘肺病人的建议》《关于将尘肺病纳入城乡医保和大病保险的建议》等多个建议案。

  通过陈静瑜等人以及社会各界的合力呼吁,当时的“尘肺病”还属于***汇,现在国家已经正面对尘肺病人的救治作出回应。2016年1月20日国家十部委联合发布了《关于加强农民工尘肺病防治工作的意见》。该《意见》明确提出,要切实解决特困尘肺病农民工医疗和生活问题,这为尘肺病农民工带来了新的希望。

  推动建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今年3月,一则人大代表参加两会前连做两台肺移植手术的新闻播出之后,更多的人认识了陈静瑜。他在到达北京后的两天内,为中日友好医院的两位病人进行了肺部移植手术。

  事前,刚刚抵京参加全国两会的陈静瑜得知,湖南浏阳有一位脑死亡病人要做器官捐献,这正是与他的肺移植团队有合作关系的中日医院一名患者急需的,于是立即通知团队人员连夜赶赴浏阳获取器官,评估供体可用后,与国航联系器官转运的“绿色通道”。

  从2002年9月28日完成第一例肺移植开始,十几年间,陈静瑜完成了600多例肺移植。可以说,中国七成肺移植手术全压在了他和他的团队身上。这场从湖南到北京的生命接力,陈静瑜不仅是手术的主刀医生,而且是器官快速转运通道的搭建者。

  从事这一行业的人都知道,捐献的脏器都有一定的“保鲜度”,如肺脏为10至12个小时,这就意味着在这个时间内必须完成器官获取、转运、植入等一系列工作。所以,对所有器官获取的团队来说,器官捐献的消息就是命令,剩下的每个步骤都在与时间赛跑。

  2015年发生的医生携带肺源登机被拒事件引起舆论关注。当时被拒绝登机的医生就是陈静瑜团队的医生。他们在广西岑溪取得肺源后打算带回无锡做手术,没想到,在飞机起飞前15分钟到达广州白云机场时被拒,只得改签。而早在2012年,陈静瑜就在许多场合呼吁建立器官转运绿色通道。

  在2015年的全国两会上,陈静瑜向大会提交了相关建议,呼吁在民航、高铁、高速公路等部门开辟器官转运绿色通道,进一步扩大公民器官捐献利用率,推动器官移植事业与国际接轨。同年7月,陈静瑜收到民航局的书面回复,支持陈静瑜建议。

  2016年5月,民航局等6部门联合发布了《关于建立人体捐献器官专用绿色通道的通知》,意味着紧急情况下可以“特事特办”。“绿色通道”还明确了各部门职责,并设立24小时应急电话等。

  呼吁脑死亡立法

  在2017年全国两会上,陈静瑜再次呼吁加快脑死亡立法。

  曾有实验者将实验用的小狗的头砍掉,然后在气管等器官上接上大大小小的管子。这条小狗没有当时死亡,而是抽搐了两天多才死去。陈静瑜曾引用这个例子说明,很多脑死亡者被子女维系了生命,却失去生活的尊严,很多时候这并不是患者所期待的。

  我国传统以“心死亡”为判定标准。依据医学标准,即使医生宣布脑死亡者去世,如果家属不认为脑死亡者已故,也不能撤出治疗措施。结果,脑死亡后毫无意义的抢救和其他一切安慰性、仪式性的医疗活动给病人家庭带来了沉重的财力负担。与此同时,等待捐献的器官也在逐渐受到感染,尤其是像肺脏这样与空气接触的开放型器官更为明显,这也是近年来陈静瑜团队多次无法成功获取捐献者肺脏的重要原因。

  陈静瑜认为,采用脑死亡作为死亡标准,有利于提高器官移植的数量和质量。因为脑死亡者仍有残余心跳,各脏器血液供应得以维持,所以在及时施行人工呼吸和给氧条件下,各脏器组织不会像心死者那样发生缺血、缺氧。作为供体,这些脏器组织有较强的活力,为移植成功提供了先决条件。可以预期,在脑死亡立法以后,更多需要器官移植的垂危病人能获得重生机会。

  为此,陈静瑜连续两年提交脑死亡立法的建议案。然而,相关部门回应称,目前我国没有实施该法的群众基础。事实上,近年来每年数千例器官捐献者中,大部分病人家属都认可了脑死亡,陈静瑜说,“这就是广泛的群众基础。”

  据了解,目前全世界脑死亡立法的国家已经有八十多个,其中日本、美国、西班牙、英国、德国较为典型。我国司法实践中认定死亡的标准是:心脏、脉搏停止跳动,呼吸停止,在司法实践中还没有采纳。

  陈静瑜认为,脑死亡立法有利于满足司法实践需要。如我国刑法许多条款都涉及死亡与重伤的问题,并明确规定了对故意及过失致人死亡或重伤的定罪和量刑。但是在法医学鉴定中,对于认定脑死亡者为死亡抑或重伤,直接影响对犯罪嫌疑人的判决。在民事法律关系中,死亡是公民民事法律关系产生、变更和终止的原因之一。如果死亡的界限标准不统一,确定死亡的时间不一致,可引起遗嘱纠纷、保险索赔纠纷、职工抚恤金以及器官移植纠纷等法律问题,也直接影响到法律上的继承问题,婚姻家庭关系中抚养与被抚养、赡养与被赡养以及夫妻关系是否能够自动解除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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