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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收入保持增长

  据国家统计局南宁调查队调查结果显示,今年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4629元,与全区平均水平持平。

  调查数据显示,前三季度工资性收入平稳增长。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工资性收入14042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82元,增长5.9%,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57%,拉动居民可支配收入增长3.4个百分点。促进增长的主要因素有:落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文教卫生等事业单位纳入绩效考评范围,覆盖面持续扩大;企业单位工资保持稳定增长。

  经营净收入快速增长。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经营净收入3783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47元,增长10.1%,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5.4%。据统计,前三季度南宁市累计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543.4亿元,同比增长11.8%。全市批发业实现商品销售额2254.25亿元,同比增长12.5%;零售业实现商品销售额1608.77亿元,同比增长14.4%;住宿和餐饮业分别实现营业额34.78亿元、167.96亿元,同比分别增长12.5%和17.6%,推动居民经营性收入增长。1月至8月,南宁市商品房销售面积同比增长26.6%,房地产开发投资同比增长10.6%,房地产市场持续活跃,带动交通、饮食、零售、建材、家具、装修装饰等行业的发展,促进居民经营收入增加。

  财产净收入明显增加。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财产净收入3199元,比上年同期增加208元,增长7%,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3%,对收入增长的贡献率为12.4%。随着南宁市城市发展,一些城中村集体依托城市发展三产,促进村民享受到的“红利”增加。

  转移净收入增幅最大。前三季度,南宁市城镇居民人均转移净收入3605元,比上年同期增加339元,增长10.4%,占可支配收入的比重为14.6%。增长原因主要是落实了离退休金年度增长,7、8月全市全部落实离退休金调整及补发工作。

责任编辑:时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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