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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归法官本位——院领导办案,圆当事人“我想有个家”的梦

  “八月秋高风怒号,卷我屋上三重茅。” 8月的南方,言秋尚早,从7月开始,台风肆虐,暴雨倾盆,座座青山大面积滑坡,山下田野、房屋、道路、水利等被摧毁……家住桂林龙胜的覃女士一家正面临着房屋坍塌,无处安身的困难处境。覃女士一家木质结构的房屋在风雨中不堪侵袭,发生整体垮塌,一家人只能急速在亲戚家中。一脸愁云的覃女士只能抱着一线希望来到了江南区法院。

   原本覃女士的丈夫韦先生与他人合伙开办了一家饭店,占有15%的股权份额。“天有不测风云,人有旦夕祸福。”作为家中顶梁柱的韦先生突然因病去世,这使得覃女士一家陷入了生活的困局。为了保障一家老少以后的生活,覃女士出面与饭店的其他合伙人商谈有关韦先生名下部分股权的事项,双方最后达成了由其他合伙人出资购买韦先生名下的股权。可协议达成后,合伙人却迟迟没有实际出资购买股权份额,覃女士只好向江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依法判决饭店合伙人向覃女士支付购买股权共计80万余元。判决生效后饭店合伙人未按判决履行义务,申请人覃女士向江南区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案件分到了江南区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石国付手中,接到执行局内勤分案的电话,覃女士觉得很意外,因为她没有想过院领导也会“亲自”办案。原来,这是江南区法院全面推行院领导带头审案制度,使院领导回归执法办案本位的具体举措,作为院领导,石国付副院长亦承担了本院员额法官平均办案数35%以上的比例。

   受理该案后,石国付副院长依法冻结了被执行人名下银行账户存款12万余元,通过“刚性”的强制措施来树立法律的权威,也及时解决了覃女士的燃眉之急。

然而,执行并不止于此。通过与被执行人接触,石副院长了解到被执行人之所以不履行义务,是由于该饭店现在资金周转不足,暂还未有能力向覃女士支付全款。对此,他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灵活变通执行方法,本着人性化执行、力争纠纷和谐化解的原则,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耐心地做被执行人的思想工作,让被执行人明白了“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的道理。8月1日,趁着覃女士前来法院办理退款手续,石副院长主持被执行人同时前来进行协调,在看了覃女士带来的房屋受灾图片,尤其是覃女士的父亲坐在房屋废墟上的照片后,被执行人深受感触。最终双方友好地达成了和解协议,被执行人当场履行现金8万元,余下款项分期支付给申请人。

   覃女士很激动地表示,这笔20万元可以及时地帮助他们全家从流离失所的灾难中度过难关,她也相信被执行人能够秉承诚信,按期偿还剩下款项,因为她“相信法院、相信法官”。

   根据案件实际进展情况灵活变通,加上耐心细致地做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当场先期履行执行款8万元,使得矛盾及时妥善化解,让一纸判决真正变成申请人的“真金白银”,圆了覃女士“我想有个家”的梦想。

南湾临时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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