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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权债务申报公告


    根据中山市雅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雅盈房地产)原股东中山市玉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的决定,原股东拟将所持有的中山市雅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100%股权转让给新股东中山市雅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原股东与新股东于2017年9月26日签署了《股权转让及债务重组协议》并于2017年9月27日向中山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申请办理股权变更登记手续。现雅盈房地产联同原股东和新股东作如下债权债务公示公告,现请各方权益人(包括但不限于机关、团体、法人、自然人以及其他经济组织等)凡享有对雅盈房地产的权利及权益(包括合同权益、债权、股权、担保权、抵押权、物权、租赁权、共有权、收益权等各种权益)的,向雅盈房地产及原股东、新股东进行债权债务申报:

    一、申报登记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45日内。

    二、现场申报地点:中山市东凤镇沙岛三、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18824510096、0760-23600218朱先生

    联系电话:13602743075、0760-23600268

    四、申报登记的债权债务范围:申报人在本公告发布之日前与雅盈房地产形成的真实、合法、

    有效的所有债权债务关系以及担保抵押等关系,包括但不限于合同权益、债权、股权、担保权、抵押权、物权、租赁权、共有权、收益权等各种权利及权益。

    五、现场申报所需提交资料:

    1、申报人的主体资料,包括但不限于《工商营业执照》及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委托申报的需提供受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

    2、有效债权、债务凭证,包括但不限于业务及借款合同、抵押担保合同、发票凭证、工程结算凭证、银行进账单、权属凭证等具有法律效力的法律文书及相关资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债权、债务申请书,应载明单位或个人、地址、联系人、联系方式及申报金额、性质、有无担保等内容,并签字盖章。

    六、注意事项:

    申报人若在本公告写明的期限内未进行申报,则公告届满之日起,视为申报人自动、无条件、永久性放弃对中山市雅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的债权等权利、权益进行追索、追偿的权利。

    特此公告

    中山市雅景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中山市玉峰房地产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市雅盈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2017年10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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