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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多举措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



  市级劳模的疗休养、劳模定期体检、不断提高困难劳模帮扶标准……近年来,我市不断完善各项制度,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推动劳模各项待遇落到实处。

  以“弘扬劳模时代精神,激发职工拼搏奉献”为主题,积极培养和选树在合肥经济社会发展中做出突出成绩的先进典型。近年来,我市选树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具有较高影响力的先进集体和爱岗敬业、开拓创新的模范人物。截至目前,全市共培养选树全国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9人、省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114人、市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200人,全国“五一劳动奖章”13人、省“五一劳动奖章”25人、市“五一劳动奖章”897人。

  为做好对劳模的服务管理工作,我市制定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模范服务和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起劳模三级服务管理体系,将过去单一的由单位服务管理,转变为属地与单位共同管理的新模式,将离退休劳模及时移交社区管理;建立健全市、县(区、产业)、乡镇(街道、企业)三级劳模电子信息档案,定期更新,动态管理;为每位困难劳模办理银行卡,实现劳模补贴和救助的快捷、安全支付。

  我市不断拓宽服务平台,帮助劳模解决实际问题,劳模待遇得到了显著提高。市总工会在合肥市职工服务(帮扶)中心设立专门的“劳模服务窗口”,为劳模提供政策咨询、大病救助、就业等服务,解决劳模实际困难。同时还不断完善各项制度,用机制保障劳模待遇落到实处。建立困难劳模生活补贴增长机制。市困难劳模与省困难劳模生活补贴标准同步提高,从每人每月100元增长到每人每月200元;每年“两节”期间,为劳模送去慰问金和慰问品;对困难劳模或其家属遇重症疾病、困难劳模子女考上大学给予及时救助(资助);按照全市机关干部体检标准,每两年开展一次劳模身体健康检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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