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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的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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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维护国家税收权益,规范发票管理秩序,鼓励消费者依法索取发票,提高纳税人税法遵从度,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决定自2017年11月18日起,开展“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有奖发票”试点)。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有奖发票”试点适用范围

    (一)发票范围:2017年11月18日起,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增值税纳税人开具的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以下统称“普通发票”)。

    (二)抽奖资格人: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三)不参加抽奖发票类型:

    1. 红字普通发票。

    2. 由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代开的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委托代开的普通发票不纳入抽奖发票范围,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有关规定委托代征人代开的普通发票。

    3. 用于收购的普通发票。

    4. 抽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5. 走逃(失联)企业、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6. 发票兑奖时间超过开票日期30日(自然日)的普通发票。

    二、“有奖发票”试点奖项设置

    有奖发票奖励金额共设六个档次: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

    三、“有奖发票”试点奖金兑付方式

    采取微信红包即时摇奖方式兑付。消费者通过搜索并关注“有奖发票重庆国税”微信公众号,在“有奖发票”模块中扫描取得发票二维码或手工方式录入进行发票查验,查验结果相符且符合抽奖发票范围的,系统即时摇奖,并将相应中奖金额通过微信“红包”发送给消费者。

    四、其他事项

    (一)微信红包兑付时限为24小时,逾期未领视为弃奖,奖金不再重新发放。

    (二)在有奖发票兑奖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拨打12366纳税服务热线进行咨询。

    (三)消费者消费后,经营者存在应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其他违规开具发票行为的,可通过“有奖发票重庆国税”微信公众号中“有奖发票”模块“投诉举报”功能进行投诉举报。

    (四)经营者应依法向消费者开具发票,对应当开具而未开具发票或其他违规开具发票行为的,税务机关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和《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重庆市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制度(试行)〉的公告》(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重庆市地方税务局公告2016年第12号)规定进行处理。

    重庆市国家税务局

    2017年11月14日

    “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中常见问题说明

    重庆市“互联网+有奖发票”试点工作主要依托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有奖发票管理系统,消费者可以通过该系统进行发票查验,并实时参与摇奖。对于操作过程中可能遇到的问题,梳理如下:

    一、哪些发票可以参与摇奖?

    答:发票范围:2017年11月18日起,餐饮业、住宿业、娱乐业增值税纳税人开具的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重庆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重庆增值税普通发票(卷式)、重庆市国家税务局通用机打发票 (以下统称“普通发票”)。

    抽奖资格人:取得上述发票的个人消费者。

    不参加抽奖发票类型:

    1. 红字普通发票。

    2. 由税务机关或税务机关委托代开的普通发票。税务机关委托代开的普通发票不纳入抽奖发票范围,是指税务机关按照《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发布〈委托代征管理办法〉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3年第24号)有关规定委托代征人代开的普通发票。

    3. 用于收购的普通发票。

    4. 抽奖时已作废的普通发票。

    5. 走逃(失联)企业、非正常户开具的普通发票。

    6. 发票兑奖时间超过开票日期30日(自然日)的普通发票。

    二、有奖发票有哪些奖项?

    答:有奖发票奖金共设置六个档次:100元、50元、10元、5元、2元、1元。

    三、中奖奖金怎么发放?

    答:采取微信“红包”即时摇奖方式。消费者通过搜索并关注“有奖发票重庆国税”公众号,在“有奖发票”模块中扫描取得发票二维码或手工方式录入进行发票查验,查验结果相符且符合抽奖发票范围的,系统即时摇奖,并将相应中奖金额通过微信“红包”发送给消费者。

    四、奖金领取有时限吗?

    答:由于有奖发票采取微信“红包”即时摇奖模式,中奖后系统将即时向用户发送微信“红包”奖励,请在24小时支付期内及时领取。逾期未领取的,系统将视为弃奖,不再重新发放。

    五、什么是发票代码和发票号码?

    答:发票代码、发票号码是税务部门给予发票的编码。

    发票代码即发票类型码,通过数字编码将不同性质(类别、行业)的发票进行区分,发票代码一般为10位或12位数,位于票面的上方。

    符合重庆市国家税务局有奖发票查询的发票代码有三类,10位数的代码以50开头,12位数的代码以050或150开头。

    发票号码一般为8位数,位于发票代码相邻的下方或票面的右上方。

    六、什么是校验码?

    答:校验码指的是增值税普通发票和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上的一组20位数字,一般位于票面的上方或备注栏内。

    七、系统出现如下异常提示信息,分别代表什么?

    答:“此发票与税务机关信息不符!”,是指录入的发票信息中至少有一项与税务机关系统内的发票信息不一致。

    “此发票暂无法查询明细”,是指在查询发票时,纳税人的开票信息未实时上传,我市离线开具的时间最长不超过72小时,此类型发票可在开具72小时内进行查询。如 72 小时后仍无法查询,请与当地国税机关联系。

    八、外省的发票可以参与摇奖吗?

    答:不可以。本发票有奖系统仅限重庆市范围内开具的发票才可参与。

    九、查验结果相符是否可判断发票为真?

    答:查询结果相符的,可以初步判断发票为真,但系统提供的查验结果不作为鉴别假票、虚开、非法开具发票的法律依据。如您对所持发票有疑虑,可登录税务总局官方网站或关注“重庆国税”微信公众号,在线查询发票真伪。

    十、店家不给我开发票,怎么办?

    答:目前,重庆市国家税务局已通过告知书方式向餐饮、住宿、娱乐三大行业能够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进行了宣传和告知,上述能够自行开具发票的纳税人不得以任何形式,拒绝向消费者个人开具发票。如发现上述纳税人以:本店利簿,不开发票;请扫码开具发票,否则不开具发票;XXX规定(要求)不给个人开具发票;发票用完了,明天去领;税务局下班了,领不了发票;本店试营期间(才开张),没有申领发票;开票人不在;开票要加价等理由拒绝开具发票等,您可通过微信公众号中“投诉举报”功能或拨打12366投诉,税务机关将及时处理并反馈信息。

    十一、为什么扫描发票二维码后需要等待才能出结果?

    答:消费者扫描二维码或录入相关信息后,微信公众平台会将该信息与税务机关进行信息交互,这期间网络、手机等相关软件、硬件设备都有可能对速度产生一定影响。

    重庆国税 12366 电子税务局咨询热线 12366-0-4 88812366-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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