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山西公安厅长:各级公安要抽调精干力量,建设扫黑专业队伍
4月7日,山西省副省长、省公安厅长、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副组长刘新云主持召开全省公安机关“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三次推进会,听取各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展情况汇报,研究解决斗争中遇到的问题,就下步工作做出安排部署。
刘新云强调,全省公安机关要针对目前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贯彻落实3月29日骆惠宁书记在省委常委会上的***精神,充分发挥主力军作用,积极、稳妥地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紧抓宣传发动工作不放松
要在当地党委、政府领导下,进一步加大宣传发动力度,迅速改变“上边热、下边冷;整体热、局部冷;城市热、农村冷”等宣传发动不平衡局面,彻底打消群众顾虑,以人民群众满意度、安全感提升为斗争的最高评判标准,实现“扫黑除恶”斗争过程人民参与,成效人民评判。
二、紧抓专业队伍建设不放松
各级公安机关要抽调精干力量,集中优势兵力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在斗争中锤炼和摔打队伍,建设一支能打硬仗、攻坚克难的扫黑专业队伍。
三、紧抓线索核查工作不放松
各地要集中力量,对所有掌握线索认真研究、分类处理、细致核查。省公安厅要逐一梳理所有下发线索,各市也要认真梳理当地收集的涉黑涉恶线索,加大核查工作,涉及相关部门的,要及时转交职能部门处理。
四、紧抓斗争、协调配合不放松
各级公安要整合刑侦、治安、经侦、纪检监察等各警种力量,形成对黑恶势力的打击合力。同时,要加强与政府有关部门的配合,
强化对重点人员、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监管,最大限度挤压黑恶势力滋生空间。
五、紧抓深挖经济基础不放松
要认真查清每一个黑恶势力团伙的全部资产,依法及时对涉案资产采取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
加强与工商、审计、税务、银行和法院等部门的工作配合,综合运用追缴、没收、判处财产刑及行政处罚等手段,坚决铲除黑恶势力的经济基础。
六、紧抓追逃与“打伞”不放松
各级公安刑侦部门要加强与技术警种的协作,强化在逃人员追逃抓捕工作。要密切与纪检、检察部门的合作,建立健全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快速移送、核查与反馈机制,
深挖彻查黑恶势力背后的保护伞和关系网。
七、紧抓斗争结合不放松
要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与打击文物犯罪、缉***治爆、“破小案”等专项行动紧密结合,切实解决影响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通过持续不断的打击行动,不断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安全感与满意度。
八、紧抓队伍建设不放松
要进一步加强培训工作,严格队伍管理,组织办案民警认真学习省公安厅下发的扫黑除恶法律法规指引,指导基层斗争民警提高证据意识,通过全面的侦查工作,形成环环相扣的证据链,提高案件办理质量。
要从组织、人员、经费、纪律、后勤等多方面强化工作保障,确保全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顺利、健康推进。
来源:山西省公安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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