聚沙母婴资讯网聚沙母婴资讯网

天津法院实现院长庭长办案常态化

    中青在线讯(中国青年报·中青在线记者 胡春艳)“传上诉人刘森豹到庭。”近日,天津市高级人民法院院长(以下简称天津高院)、二级大法官高憬宏在该院第13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一起刑事上诉案。在他的主持下,控辩双方就案件事实、证据、法律适用等问题,并围绕争议焦点充分发表了意见。经过法庭调查、法庭辩论和上诉人最后陈述等环节,合议庭宣布休庭,该案将择日宣判。

    目前在天津法院,越来越多的院、庭长像高憬宏一样,重新穿上法袍,拿起法槌,走上审判台开庭问案。

    这种变化源于2015年初天津高院实行的院、庭长办案制。

    过去,审判经验丰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法官被提拔为院庭长后,主要负责行政事务,通过听汇报、审查文稿、签发文件等参与案件审理,很少参与一线办案。而近五年来,案件数量持续增长,2017年已突破35万件,较2013年的20万件增长了75%。

    作为第三批司法改革试点地区,天津法院抓住机遇,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以法官员额制为重点,以院庭长办案为突破,充分发挥院庭长审判职责和示范引领作用,让优质审判资源回归审判一线。

    据天津高院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张丽凌介绍,司法改革前,天津原有法官2802名,员额遴选时,所有申请入额的法官,在考试上统一命题、统一时间、统一标准,在政治素质和业务能力上严格把关,最终仅有1780名法官入额。

    这就意味着,即便是院、庭长,想要回归审判一线,也不是件容易的事情。他们也要跟其他普通法官一样,经过笔试、面试、遴选委员会遴选,成为员额法官,才能重新坐在审判台行使法律赋予的审判权。在1780名法官中,院庭长占入额人数的比例约为42%。

    院、庭长直接参与办案,大大充实了一线办案力量的同时也减少了层层审批的环节。“一增一减”使一线法官办案的数量和审限压力都得到缓解,审判质量也有了显著提升。2017年,结案率达90.7%,生效案件服判息诉率为98.1%。

    与此同时,随着越来越多地直接参与审理案件,院、庭长自身对疑难案件和新类型案件都有了更为直观的体会,符合司法亲历性原则,也顺应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改革方向。

    高憬宏说:“我是院长,但我首先是个法官,应该通过办案,发挥我的作用。同时在履行审判监督的过程当中,通过办案,更能够把握好这些审判环节,提高案件的质量。”

    这对于青年法官而言,更是一次难得的学习机会。与高憬宏组成合议庭的刑一庭青年法官李岩说,“一方面他们对案件事实把关,一方面对我们进行指导,包括怎么样认识证据,对有争议的事实怎么样理解,报告的审理层次。这些如果不是跟院长近距离的办案,是没办法体会到的。这对今后提高自己的办案能力,提升自己的司法水平,都有着巨大的帮助。”

    现在,院、庭长开庭审案,带头办案、带头开庭,已经成为工作常态。天津法院审理的周永康案、令计划案、天津港“8.12”特大火灾爆炸事故案等重大案件均由院庭长担任审判长。

    与此同时,还完善监督考评机制,对院、庭长办案情况在每年的全市法院院长会上进行通报,对前五名提出表扬,对后五名进行点名批评。全市法院干警还可以通过网上办公系统或天津法院内网了解院领导办理案件的数量、类型等具体情况。部分法院还对院长参与审理的案件及庭长承办的案件、主持的庭审,定期组织全院干警观摩、学习,撰写的裁判文书在全院范围公开展示。

    据统计,2017年,天津法院系统的院、庭长编入审判团队办理案件151446件,占全部结案数42.7%,同比上升79.5%。

深圳福田劳务外包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