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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年100项改革 司改走向纵深

大洋网讯 最高人民法院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日前在广州中院成立,记者27日从广州中院新闻发布会上了解到,基地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为重要研究课题,重点发力。

近年来,广州法院通过积极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司法体制改革框架性、支柱性的制度已经基本建立,“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但仍存在体制性、机制性、保障性障碍等影响司法公正、制约司法能力的深层次问题,亟待破解。

接下来的2018~2019年,广州法院将重点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把司法改革工作推向纵深,实现广州法院整体工作走前列。相关《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以下简称“《实施办法》”)已于近日制定,共涉及10个部分100项改革任务,计划于两年内完成。

依托基地深调研真落实打造“广州样本”

广州中院副院长张春和在发布会上介绍,最高院在广州设立首个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以下简称“基地”),对广州法院继续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有重大意义。

基地提供了开展“大学习、深调研”的改革理论创新平台。依托基地,在市委、上级法院的指导下,广州法院将组织开展司法改革和创新的研究,大胆进行理论创新,深入研究制约法院发展的难题和破解难题的改革创新理论。同时,基地也是“真落实”中央改革任务部署的实践创新平台。广州法院将先行先试,积极开展各项改革创新试点工作,边改革边总结、推广,为全省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更多更好的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打造更多“广州样本”。

基地的成立,为大湾区乃至全国司法实务界与理论界的沟通交流提供了全新的平台。广州法院将依托该平台积极吸纳理论界最新研究成果,为实现广州法院整体工作走在全国全省前列提供有力的理论支撑。

“对于广州法院这样一个体量庞大的国家重要中心城市法院,一些矛盾可能比其他地区更突出,一些新问题会不同程度地比其他地区先遇到。”张春和表示,这就给我们率先发现问题、深入思考,进而为其他地区解决问题探索“广州方案”提供了广阔的空间。我们要依托基地,及时将司法改革研究的最新成果转化为司法改革的实践,以敢为人先的勇气,积极探索破解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一个个难题。

深入推进各项改革工作 提供“广州经验”

据广州中院披露,十八届三中全会以来,广州法院深入推进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各项改革,取得了重大阶段性成果。近年来,广州法院在审判辅助人员管理、司法公开、智慧法院、认罪认罚从宽、少年家事审判、破产审判、以审判为中心的刑诉制度改革等一系列具体改革任务中,改革成效都走在了全省全国前列,为全国性的司法改革提供了不少“广州经验”。

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将广州法院司法改革工作推向纵深的同时,为实现广州法院整体工作走前列提供了重要支撑。

深化司法体制改革 破解法院现实难题

首先,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巩固前一阶段司法体制改革成果的重要途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下一阶段,需要在主体框架的基础上对改革大厦进行“精装修”,对改革成果进行“深加工”,对改革经验进行大总结,并进一步上升为制度安排。对于改革中存在的进度不平衡、完成度不够高,缺乏配套机制等问题,也需要通过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予以解决。

第二,这项改革是打造更多广州法院改革品牌的重要抓手。广州法院在前几年的司法改革过程中打造了一批“广州样本”“广州经验”,如何在现有成绩的基础上创造更多改革亮点,为全省全国提供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广州经验”,服务于广州的“三个环境”建设,是摆在广州法院面前的现实问题。为此,必须以深化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为抓手,努力开拓全新的改革领域,为广州法院改革工作提供更多新的“增长点”,实现新突破。

第三,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是破解法院工作现实难题的重要出路。过去的一年,广州两级法院多项工作取得了骄人成绩。

但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当前工作中还存在不少问题,改革配套机制有待完善。如对法官放权之后,审判管理监督机制需要加强;审判辅助人员队伍流动性大、补充不及时的问题仍未根本解决;法官职业保障仍需加强;院庭长回归到一线办案,但承担的政务工作比较繁重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通过推进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进行解决。

司法改革与创新研究实践(广州)基地

基地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为重要研究课题,重点发力;

为开展“大学习、深调研”提供理论创新平台;

作为“真落实”中央改革任务部署的实践创新平台;

将为全省全国司法改革提供更多更好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创新经验,打造“广州样本”“广州经验”;

把司法改革研究的最新成果转化为司法改革实践,以敢为人先的勇气,探索破解制约法院工作发展的“广州方案”。

《实施办法》知多D

据了解,基地下一步将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作为重要研究课题,重点发力。广州中院在去年11月即开始着手制定改革实施办法,在充分调研和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历时三个多月、经十四稿修改,制定了《广州法院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实施办法》。

该《实施办法》按照对表上级要求、坚持问题导向、突出广州特色等思路,确定100项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措施,共10个部分、100项具体改革任务,分别从放权与监督、法官队伍养成、解决辅助人员流动性问题、智慧法院建设、深化司法公开等方面提出了一系列改革目标,计划于两年内完成。

《实施办法》主要改革措施一览

1.规范权力运行,优化资源配置。

落实“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加强审判监督管理,实现放权与监督的有机统一。健全审判工作机制,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进一步提升审判质效。

2.完善人员管理,加强队伍建设。

按照符合审判工作规律、体现人民法院工作人员职业特点的要求,继续完善分类科学、结构合理、职责明晰、管理规范的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为推进审判事业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3.推进刑诉改革,强化人权保障。

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深化刑事速裁程序改革,推进认罪认罚从宽试点工作,提高审判效率,及时有效惩罚犯罪。推进刑事庭审实质化,发挥庭审关键作用,切实保证案件质量。加强人权刑事司法保障,强化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的保障机制。

4.完善繁简分流,提升审判质效。

科学调配、高效使用审判资源,实现简案快审、繁案精审,促进审判资源的优化配置,有效破解“案多人少”发展难题。

5.拓宽调解渠道,多元化解纠纷。

引导当事人选择适当的纠纷解决方式,充分发挥司法在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建设中的引领、推动和保障作用。

6.扩大司法公开,落实司法为民。

依托司法公开平台,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确保广州法院司法透明度持续走在全国前列。进一步完善司法为民措施,形成更多广州审判工作品牌。

7.运用信息技术,建设智慧法院。

继续大力推进智慧法院建设,为各项司法体制改革任务提供更加有力的信息化科技化支撑,促进审判体系和审判能力现代化,满足人民群众的多元司法需求。

8.健全保障机制,确保依法履职。

推进财物统管改革,健全法官职业保障机制,着力为法官提供良好的履职条件。加强调查研究,探索创新实践,为司法工作提供智力支持。

9.营造法治环境,维护司法权威。

充分发挥法治程序性、稳定性和可预期性的制度优势,构建社会变动下的良好法治秩序。创新应用大数据技术,推动完善与国际接轨的信用监管体系,全面解决执行难,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充分发挥人民法院职能作用,服务国家安全社会经济民生全面发展。

10.自觉接受监督,确保司法公正。

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政协、检察机关等对法院工作的监督,提升人民群众对司法行为和裁判结果的认同程度,促进司法公正。

广报记者魏丽娜、杨晓梅、隋岳、陈嘉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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