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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台北奥委会”改名未通过 岛内教练:若被禁赛将是体坛损失

  【环球时报驻台北特约记者 李名】一波三折的“国民体育法”修正草案,8月31日中午终于在台湾“立法院”三读过关。备受关注的“中华台北奥委会”“正名”问题,经表决仍维持原名。

  随着“前瞻特别预算案”在8月31日凌晨三读通过,“国体法”也终于得到处理。上午,台“立法院长”苏嘉全表示先处理无争议条文,至于是否将“中华台北奥委会”改为“国家奥委会”的争议则保留朝野协商讨论。最后,朝野协商将争议条文送入院会表决处理。民进党“立委”黄国书称,体育改革是要让过去的体育乱象得到解决改善,更重要的是让选手继续在国际舞台上发光发热,“在让选手参赛的前提下,政治问题不是那么迫切需要现在来解决”。国民党“立委”柯志恩也认为应该优先考虑选手权益,而不是在名称上做文章。最后经表决,仍维持现行的“中华台北奥委会”名称。

  岛内运动员和教练也都反对改名。刚获得世大运男子田径100米金牌的杨俊瀚称,如果选手没有出外比赛机会,所有一切都将付诸流水,希望政治人物好好思考,别因为一个决定而抹煞所有人多年来的努力。田径队总教练孙念祖也称,“中华台北”这块招牌不需要再修改,国际比赛是选手的舞台,倘若因为修改名称而被禁赛,将是台湾体坛最大损失。8月31日,“中华台北奥委会”秘书长沈依婷表示,感谢顾及选手参赛权益。

  今年5月,台“立法院”审查“国民体育法”草案时,“时代力量立委” 林昶佐提议将“中华台北奥委会”更名为“国家奥委会”,声称这样的改名具有“主权、主体性”。经讨论,“国体法”第26条修订为“国家奥林匹克委员会为法人,系经国际奥委会承认之我国奥委会代表。国家奥委会之组织、任务及成立宗旨,应符合奥林匹克宪章,并受中华民国法律规范”。也就是说这一草案如果通过的话,提及“中华台北奥委会”的字眼将全部改为“国家奥委会”。中时电子报8月31日称,台湾过去因为名称问题,1970年到1990年全部被排除在亚运会门外,也无法参加1976年及1980年两届奥运会以及所有单项运动总会举办的国际赛事。直到1981年“中华台北奥委会”与国际奥委会签署协议,定英文会名为“Chinese Taipei”之后,从此得以享有跟国际奥委会大家庭全体成员同等的所有权益,包括参赛以及举办国际赛事等。文章说,如果某些“立委”的图谋得逞,名称一旦改变不被国际奥委会认同的话,后果相当严重,台湾体育发展将倒退至上世纪70年代到90年代,选手们都跨不出台湾,只能闭门造车,让选手和教练情何以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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