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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媒:中日拟互认AEO制度简化通关手续

  原标题:日媒:中日拟互认AEO制度简化通关手续,加速两国间物流

  [环球网报道 记者 王欢]日本共同社10月25日报道称,中国和日本两国政府基本决定相互承认简化进出口通关手续的“AEO制度”。预计双方将配合26日的中日首脑会谈签署文件。此举意在缩短通关所需时间,令两国间物流迅速化。日本已与美国和欧盟(EU)等互认该制度,加上中国后,对象国家和地区将增至9个。

  报道称,相较于因贸易摩擦等而对立加深的中美关系,中日关系趋于改善,经济层面的合作也将加快。双方将展开修改系统等准备工作,预计最快于2019年年初启用该制度。

  AEO制度是对在被窃对策等货运安全性和遵纪守法等方面资质优良的商家进行认证,简化其文件审查等手续负担的制度。以2001年美国发生9·11恐怖袭击事件等为契机,运输安全措施的重要性被指出,各国纷纷推进导入了该制度。

  手续所需时间预计可大幅缩短至三分之一左右,因此有望促进日本对华生鲜食品等的出口。

  在中国和日本,目前分别有约700个和约3100个商家获得海关部门的这一认证。应相关行业的要求,中日之间从2012年起持续展开了谈判。

  AEO,即“Authorized Economic Operator”,经认证的经营者。在世界海关组织(WCO)制定的《全球贸易安全与便利标准框架》中被定义为:以任何一种方式参与货物国际流通,并被海关当局认定符合世界海关组织或相应供应链安全标准的一方,包括生产商、进口商、出口商、报关行、承运商、理货人、中间商、口岸和机场、货站经营者、综合经营者、仓储业经营者和分销商。

  AEO从13个方面对企业提出要求:A。遵守海关法规;B。具有符合要求的贸易记录管理系统;C。财务保障能力;D。磋商、合作和交流;E。教育、培训和提高安全意识;F。信息交换、存取和保密;G。货物安全;H。运输工具安全;I。经营场所安全;J。人员安全;K。商业伙伴安全;L。危机管理和灾难防御制度;M。衡量、分析和改进制度。

 

责任编辑:张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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