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向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湖南分公司及其分支机构投保车辆保险,并于2015年12月31日之前报案,而至今仍未向我司申请索赔的客户,请您在本公告之日起五日内携带好相关理赔资料来我司办理理赔手续。
除涉及诉讼或重大人伤的案件外,对于损失已经确定而仍然不向我司申请保险索赔的,根据《保险法》和保险合同关于保险索赔时效的相关规定,我司有权以超过保险索赔时效为由不受理,且拒绝承担保险赔偿责任。
涉及诉讼或重大人身伤亡的案件请保持与我司联系,告知案件进展情况,以便为您提供相应的咨询和服务。
咨询服务电话:95500
特此公告。
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
湖南分公司
2017年12月23日
深圳南园劳力派遣
未经允许不得转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