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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工商喊你去换营业执照

大洋网讯 昨日,记者从广东省工商局获悉,根据《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指导意见的通知》,广东省自9月1日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工商部门提醒,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办工商登记、换照不收费。此外,对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相关涉企证照事项按原有方式继续办理。

本月起全面实施“多证合一”

据悉,自2017年9月1日起,全省在全面实施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五证合一、一照一码”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在个体工商户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两证整合”的基础上,再整合住房公积金缴存登记、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

工商部门提醒,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在办理工商登记后,需办理原外商投资企业设立备案、对外贸易经营者备案登记、国际货运代理企业备案、检验检疫报检企业备案、原产地证申领企业备案登记的,自行登录省网上办事大厅“多证合一、一照一码”备案管理信息申报相关应用补充申报相关管理信息;经商务、检验检疫部门审定或确认接收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凭“一照一码”营业执照办理原需使用被整合证照办理的相关业务。被整合证照不再发放(经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申请的除外)。

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

广东省工商局表示,自2018年1月1日起,所有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一律使用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发的营业执照不再有效。此外,对个体工商户不强制换照,未取得“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个体工商户,2018年1月1日后原营业执照继续有效,相关涉企证照事项按原有方式继续办理。

工商部门提醒,办工商登记、换照不收费。今后企业持“一照一码”执照到省外办事,可能会被要求提供已经被整合的备案文件,建议企业保留联合通告,或到省工商局官网下载“多证合一”改革文件予以说明;根据需要,企业也可以到原备案部门申请打印纸质备案证明。原来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加载的注册号改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

“多证”指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统计登记证和其他被整合的涉企证照。“一码”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就是将上述被整合的证照和登记、备案事项整合为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相关问题

市场主体办理登记注册

需提交哪些材料?

“多证合一、一照一码”的登记条件、登记程序、登记申请文书材料规范以及营业执照样式不变,与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五证合一”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改革相同。市场主体办理相关登记所需登记申请文书规范和提交材料规范,可登录各级登记机关门户网站下载,也可在各级登记机关窗口领取。“多证合一、一照一码”改革前,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已按照“三证合一”“五证合一”登记模式、个体工商户按照“两证整合”模式领取“一照一码”营业执照的,无需重新申办“多证合一”登记,由登记机关与被整合涉企证照事项主管部门进行信息对接。

(信时记者郭苏莹 通讯员粤工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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