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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便民服务新举措 交通违法罚款也可微信缴纳

  11月17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推出“互联网+”便民服务新举措,车主在微信关注“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后,进入该微信平台,点击左下角的“微业务”板块,便会弹出罚款缴纳、一键挪车、拖车查询等业务项目。这是“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应用升级后,即日起开通的3项新便民功能。

  当日,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记者通过工作人员的操作演示看到,车主关注“南宁交警”微信公众号进行注册,按照提示操作输入处罚决定书上的16位编码,便可完成罚款缴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法制大队大队长江山介绍,根据交警部门开具的《公安机关管理行政处罚决定书》(含网上处理)或《公安交通管理简易程序处罚决定书》,给予罚款处罚的可通过“南宁交警”微信平台缴纳罚款,其他如强制措施凭证、交通违法告知书等不能通过微信平台使用。

  车主在出行或停车入位时,有时会遇上被其他车辆挡道或自家车位被占用的情况,此时可使用“南宁交警”微信平台的一键挪车功能。在平台上输入对方车辆号牌后,拍摄3张能清晰显示阻挡车辆的号牌信息和现场情况的照片并上传,后台系统将快速查找到堵车车主,并通过短信提示该车主对车辆进行挪移。提交挪车申请10分钟后仍未挪车的,申请人可通过“催单提醒”方式再次通知堵车车主。若堵车车主未能及时完成挪车操作,申请人可拨打当地挪车服务热线或报警处置,由交管部门进行协调处理。交警部门提醒,若拍摄上传与申请挪车无关的照片将被系统记录,情节严重者将被限制使用该项业务。

  “南宁交警”微信平台还开通了违停车辆拖移查询功能。车辆因违法乱停被拖移后,车主可使用手机查询车辆是否被拖移、拖到哪里、到哪个大队处理等信息。交警部门提醒,若使用该功能没有查询到车辆被拖移等具体信息,有可能是车辆正在被拖往交警部门存放点途中,车主可在10分钟后再次登录查询。

  “南宁交警”微信平台上述3项功能,只适用于南宁市交警部门开具的相关处罚,异地相关处理交通业务暂时不受理,而且该新功能不具备报警或投诉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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